
(1) [things] 〈方〉∶事情
不知事體如何
(2) [decorum]∶事情的體統
慮違事體
(1).事理;道理。《東觀漢記·胡廣傳》:“達練事體,明解朝章。” 晉 葛洪 《抱樸子·仁明》:“明見事體,不溺近情,遂為純臣。”《二刻拍案驚奇》卷十:“ 鐵裡蟲 道:‘叫你兒子出來,我教道他事體。’”
(2).體制;體統。《北史·張普惠傳》:“班勞所施,慮違事體。”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中貴悚懼曰:‘念某年離班行,不知州府事體。’”《紅樓夢》第一一八回:“咱們這樣人家的姑娘出了家,不成個事體。”
(3).事情;情況。 唐 白居易 《請罷兵第三狀》:“行營近日事體陛下一一具知。”《宋史·嶽飛傳》:“其事體莫須有。”《三國演義》第四五回:“ 玄德 聚衆曰:‘ 孔明 一去 東吳 ,杳無音信,不知事體如何?’” 丁玲 《韋護》第二章:“兩人常常要為這些事體鬧架。”
(4).指形體。 ********* 《駁<保皇報>》:“夫性質與事體異,發現於外謂之事體,禀賦於中謂之性質。”
(5).猶職業,工作。 洪深 《貧民慘劇》第二幕:“ 劉姑丈 :‘找些事體混混。’ 王一聲 :‘姑丈,我自小沒讀書,也沒學過手藝,什麼也不會幹。’” 茅盾 《上海》:“你到 上海 來托朋友尋事體,剛剛你的朋友自己也沒事體,你的運氣也太壞!”
“事體”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方言中的“事情”
在吳語等方言中,“事體”常指日常生活中的具體事務或事件。例如:“出了啥事體?”
事情的體統或道理
指符合社會規範或邏輯的事理。如《後漢書》提到“練達事體,明解朝章”,強調對事理的透徹理解。
體制與職業
情況與形體
“事體”一詞需結合語境理解,既可指具體事務,也可引申為道理、體制等。其方言屬性在江浙地區尤為常見,文學作品中則多用于強調事理或體統。如需更全面的古籍例證,可參考《二刻拍案驚奇》《老殘遊記》等文獻。
《事體》是一個常用的詞語,指的是某件事情的内容、情況或形态。它可以用來描述具體的人或事物所表現出來的狀态、情況或形象。
《事體》這個詞的部首是“事”,筆畫數是5。
《事體》一詞的來源并不清楚,可能是民間衍化而來。它在日常生活和文學作品中廣泛使用。
《事體》這個詞的繁體寫法是「事體」。
在古時候,漢字《事體》的寫法可能會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具體古代寫法無法給出确切的答案。不同朝代和地區可能會有不同的字形。
1. 他對這件事體态度冷漠。
2. 她的行為舉止體現出家族的積極事體。
3. 這種變化讓人無法理解事體的真實原因。
1. 事情、物事、事件、事故等。
2. 形狀、身體、身心等。
1. 方面、層面、内容等。
2. 形态、狀況、面貌等。
1. 虛無、不存在、無事等。
2. 事變、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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