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姬妾侍女之輩。《南齊書·張敬兒傳》:“﹝ 敬兒 ﹞乃於密室中屏人學揖讓答對,空中俯仰,如此竟日,妾侍竊窺笑焉。”《新唐書·李珏傳》:“﹝ 珏 ﹞性寡欲,早喪妻,不置妾侍。”
"妾侍"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指舊時男子在正室妻子之外納娶的女性配偶群體。其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構成與層級關系
"妾"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七版)中定義為"舊時男子在正妻以外娶的女子",屬于合法婚姻制度中的從屬配偶;"侍"本義為服侍,引申為地位低于妾的婢女或通房丫頭。二者組合後,既包含法律認可的側室,也涵蓋未獲正式名分的女性。
二、曆史制度特征
根據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研究,中國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妾侍雖通過納聘儀式入門,但法律地位遠低于正妻。其婚書不能使用正紅色,所生子女稱"庶出",繼承權受限。這種制度在《唐律疏議》等法典中均有明文規定。
三、文學形象印證
《紅樓夢》中趙姨娘的形象典型反映了妾侍的雙重處境:雖為賈政生育子女,卻仍需向王夫人晨昏定省;其弟趙國基死後隻能領二十兩喪葬銀,不足正室親屬待遇半數。這類描寫與《清稗類鈔·婚姻類》記錄的"妾見嫡妻,執婢妾禮"形成互證。
四、社會功能轉變
費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指出,近代以前妾侍承擔着維系宗族血脈的特殊職能。隨着1950年《婚姻法》确立一夫一妻制,該制度徹底廢止。現代漢語使用中,"妾侍"多出現于曆史文獻研究或文學批評領域,成為分析傳統社會結構的标本式詞彙。
“妾侍”是古代漢語詞彙,指代男性家庭中的妾室和侍女群體,主要應用于封建社會官員或富貴家庭的語境中。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析:
“妾侍”由“妾”(側室,非正妻)和“侍”(侍女)組成,合稱男性家庭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成員,包括:
文獻記載
社會現象
該詞多用于曆史研究、文學作品中,如描述民國家族史時提及“何東妾侍周绮文”。現代漢語已無實際使用場景。
“妾侍”并非成語,部分來源将其誤标為成語,實際應為普通詞語。使用時需注意其封建背景,避免與現代婚戀觀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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