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聚合兵力。 三國 魏 鐘會 《檄蜀文》:“蓄力待時,併兵一向。”
(2).兼并原本不屬于自己統轄的軍隊。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議革張浚祀》:“ 浚 ( 張浚 )怒,奏 飛 ( 嶽飛 )積慮在於併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
“并兵”是古代軍事術語,指集中兵力或合并軍隊的行動策略。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并”有聚合、合攏之義,“兵”指兵器或士卒,合指将分散的軍力集結為統一力量。該詞最早見于《孫子兵法·九地篇》:“并敵一向,千裡殺将”,強調通過兵力集中實現戰略突破。
從詞源演變角度,漢代《說文解字》将“并”釋為“相從也”,《玉篇》稱“兵”為“戎械也”,二者組合後衍生出調配軍事資源的含義。唐代杜牧在《注孫子》中進一步闡釋:“并兵者,合聚不分為一”,說明其核心在于整合戰力。
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将其定義為:“集中兵力攻擊要害”,如《三國志》載曹操“并兵向西,則劉備可擒”,體現該戰術的實際應用價值。在構詞法上屬于并列式合成詞,兩個單音節語素共同構成完整軍事概念。
“并兵”是一個古代軍事術語,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指将分散的軍事力量集中整合,形成更強的戰鬥力。例如三國時期鐘會在《檄蜀文》中提到“蓄力待時,并兵一向”,強調通過集中兵力實現戰略目标。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戰争策略中,體現兵力調配的戰術思想。
指通過非正常手段吞并非自己統轄的部隊。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中記載,張浚曾彈劾嶽飛“意在要君”,指控其試圖通過“并兵”擴大個人軍權。此類行為多涉及權力鬥争,如南宋時期張宗元受命接管嶽飛舊部,便是典型例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文獻原文,可參考《檄蜀文》《野獲編》等古籍,或通過權威曆史資料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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