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聚合兵力。 三国 魏 钟会 《檄蜀文》:“蓄力待时,併兵一向。”
(2).兼并原本不属于自己统辖的军队。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议革张浚祀》:“ 浚 ( 张浚 )怒,奏 飞 ( 岳飞 )积虑在於併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
“并兵”是古代军事术语,指集中兵力或合并军队的行动策略。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并”有聚合、合拢之义,“兵”指兵器或士卒,合指将分散的军力集结为统一力量。该词最早见于《孙子兵法·九地篇》:“并敌一向,千里杀将”,强调通过兵力集中实现战略突破。
从词源演变角度,汉代《说文解字》将“并”释为“相从也”,《玉篇》称“兵”为“戎械也”,二者组合后衍生出调配军事资源的含义。唐代杜牧在《注孙子》中进一步阐释:“并兵者,合聚不分为一”,说明其核心在于整合战力。
现代《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将其定义为:“集中兵力攻击要害”,如《三国志》载曹操“并兵向西,则刘备可擒”,体现该战术的实际应用价值。在构词法上属于并列式合成词,两个单音节语素共同构成完整军事概念。
“并兵”是一个古代军事术语,具有以下两层核心含义:
指将分散的军事力量集中整合,形成更强的战斗力。例如三国时期钟会在《檄蜀文》中提到“蓄力待时,并兵一向”,强调通过集中兵力实现战略目标。这一用法常见于古代战争策略中,体现兵力调配的战术思想。
指通过非正常手段吞并非自己统辖的部队。明代沈德符在《野获编》中记载,张浚曾弹劾岳飞“意在要君”,指控其试图通过“并兵”扩大个人军权。此类行为多涉及权力斗争,如南宋时期张宗元受命接管岳飞旧部,便是典型例证。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事件或文献原文,可参考《檄蜀文》《野获编》等古籍,或通过权威历史资料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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