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messenger;representative from another country] 派來的使者
兩國交兵,不斬來使
(1).謂負有使命而前來。《韓非子·存韓》:“ 斯 ( 李斯 )之來使,以奉 秦王 之歡心,願效便計,豈陛下所以逆賤臣者邪?” 唐 韓愈 《别知賦》:“遇夫人之來使,闢公館而羅羞。”
(2).派來的使者。 唐 羅隱 《送秦州從事》詩:“若到邊庭有來使,試批書尾話 梁州 。”
(3).泛指來人。《紅樓夢》第四回:“ 王夫人 正和兄嫂處的來使計議家務。”
來使(lái shǐ)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名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由外國、敵方或特定勢力派遣而來的使者、使節,承擔傳達信息、交涉事務的使命。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尤為常見,強調使者的“外來”屬性及其所代表的他方立場。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将“來使”釋義為“派來的使者”,突顯其被動派遣特征。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指出,“使”在先秦文獻中已特指外交使者,“來使”的合成符合古漢語名詞語法規則。
指他國派至本國的正式使節,多用于描述邦交、談判或朝貢活動。
例:《東周列國志》第四十八回:“秦康公使大夫西乞術來使魯國。”
來源:古典文獻用例印證其外交職能。
常見于戰争語境,指敵方派來傳遞戰書、提出條件的代表。
例:《三國演義》第四十五回:“(周瑜)叱左右将黃蓋斬訖報來……喝令将蔡和、蔡中拖翻鞭背,嚴責來使。”
來源:曆史小說反映其軍事交涉用途。
“使,令也”,強調使者的奉命特性;“來,周所受瑞麥來麰也”,假借為“行來”之義,與移動相關。
明确标注“來使”為書面語詞,釋義為“對方派來的使者”,标注讀音及語體色彩。
“使者”為中性泛稱,不強調方向性;“來使”特指“外來之使”,隱含主客立場對立。
“使節”側重官方授權及常駐身份,“來使”更突出臨時性任務及單向派遣關系。
“來使”是一個凝結古代外交與軍事文化的專稱,其詞義、用法及語境均體現漢語對使者身份與行動方向的精确界定。
“來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負有使命而前來
指某人因特定任務或目的被派遣前來。例如《韓非子·存韓》中“斯之來使”即強調李斯受命出使的職責。
派來的使者
特指代表某一方(如國家、團體)傳遞信息或交涉的正式人員。如《紅樓夢》第四回提及“兄嫂處的來使”,即指家族間傳遞事務的使者。
泛指來人
在非正式語境中可指代任何前來的人。例如:“卻見來使匆匆遞上書信”。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韓非子》《紅樓夢》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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