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挈;帶領。 唐 李德裕 《論田牟請許黨項仇複回鹘嗢沒斯部落事狀》:“可汗既自失國,牙帳已無,攜挈傷殘,寄命他所。” 宋 梅堯臣 《依韻和公儀龍圖招諸公觀舞及畫》之二:“陰森園圃牆東地,攜挈兒童樹下吟。”
“攜挈”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é qiè,其核心含義為帶領、攜帶,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提挈與帶領
指主動引導或攜帶他人或事物共同行動,常見于描述領導者、長輩等對群體的引導作用。例如:
“攜挈傷殘,寄命他所”(唐·李德裕),意為帶領受傷的部衆寄居他處。
“攜挈兒童樹下吟”(宋·梅堯臣),描繪帶領孩童在樹下吟誦的情景。
扶持與支持(引申義)
部分語境中可引申為對弱者的攙扶或幫助,如長輩扶持孩童行走,但此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
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攜挈”,更多以近義詞如“帶領”“攜領”替代,但在學術或文學創作中仍可保留其古典韻味。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滬江線上詞典(來源1)或查字典(來源2)的詳細釋義。
攜挈(xī qìe)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手”和“身”。該詞的意思是攜帶、扶持、幫助、輔助等。
攜挈的部首分别是“手”和“身”,其中“手”是第一筆畫,而“身”是第十四筆畫。攜挈總共十五筆。
在繁體字中,攜挈的寫法為「攜挈」。
在古代漢字中,攜挈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該詞在古代的寫法并不是很常見,也沒有固定的古代寫法。
攜挈他人,共同進步,是我們應該追求的道德準則。
攜帶、扶持、幫助、輔助、攜手、攜程、挈領、挈水等。
近義詞:攜帶、扶持、幫助、輔助。
反義詞:拒絕、放棄、抛棄、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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