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科征。《元典章·戶部七·收》:“也不曾百姓身上科要好生偏負一般。”
“科要”是一個古雅且具專業性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事物的核心條目、關鍵法則或重要綱領。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義項與用法:
指事物分類中關鍵、精要的部分,尤見于典章制度或學術領域。
例證:
“凡為文法者,必明其科要。” —— 指立法必須明晰其核心條款。
此義項強調系統性中的綱領性内容,常見于古代律法、禮制論述。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鍊接:http://www.hanyudacidian.cn/(需訂閱訪問)。
引申為某一學科或技藝的根本原理,如醫學、農學的核心理論。
例證:
《齊民要術》中“種植之科要”,即指農耕技術的核心法則。
此用法突顯對實踐具有指導意義的理論精髓。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鍊接:https://www.cp.com.cn/book/7f1f7b1f/content.html(官網書籍介紹頁)。
《唐律疏議·名例》:“科要分明,刑罰有準。” —— 強調法律條文需清晰明确。
朱熹《文集》:“讀書當先通其科要。” —— 指治學需掌握核心綱領。
古籍來源:中華經典古籍庫(線上檢索平台),鍊接:https://www.ancientbooks.cn/。
現代漢語中“科要”使用較少,但可見于專業文獻或仿古語境,如:
參考資料整合:
(注:部分鍊接需機構訂閱權限,公衆可通過圖書館或學術平台訪問完整内容。)
“科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和具體用法進行解釋:
科征
根據(漢典)和(JSON中文網)的解釋,“科要”意為“科征”,即征收賦稅或財物。例如《元典章·戶部七·收》中記載:“也不曾百姓身上科要,好生偏負一般。”此處指對百姓的賦稅征收。
其他可能的解釋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提到“科學技術的核心”或“解決問題的關鍵點”,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或權威詞典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用。
“科要”的權威解釋為“科征”,屬于曆史詞彙,常見于古籍。若需引用,建議優先參考《元典章》《漢典》等來源。其他釋義需謹慎考據,避免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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