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鑒别官吏優劣的法令。《漢書·京房傳》:“宜令百官各試其功,災異可息。詔使 房 作其事。 房 奏考功課吏法。”《三國志·魏志·盧毓傳》:“帝納其言,即詔作考課法。”《宋史·選舉志六》:“州縣於進丁、入老,收落失實,以故課役不均,皆守令弛職,可申嚴《考課法》。”參見“ 考課 ”。
“考課法”是古代中國用于考核和鑒别官吏政績優劣的法定制度,其核心是通過制定标準化的評判方法對官員進行定期評估。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考課法由“考”(考核)、“課”(課試/評定)、“法”(法令)三部分組成,指通過法令形式确立的官吏考核制度,旨在評估官員的履職能力、政績及品行。例如《三國志》提到魏明帝采納盧毓建議“诏作考課法”,即為典型應用。
曆史背景與實施
評判标準與意義
考核内容包括賦稅征收、人口管理、司法公正等行政實務,結果直接影響官員升遷或貶黜。這一制度強化了中央集權,也為後世科舉和職官管理制度提供了參考。
擴展說明
需注意,“考課法”在部分語境中可能被引申為“刻闆的評價标準”(如提及的教育場景),但這一用法非曆史主流釋義,更多屬于現代引申義。若需深入研究,可查閱《漢書》《宋史》等原始文獻。
《考課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它指的是一種詳細而系統的考核和評定方法。該詞彙由“考”、“課”和“法”組成,下面将對其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等方面進行介紹。
《考課法》的拆分部首是“⺧”(又稱為“老闆”),表示肉類;“讠”表示語言或說話。它的總筆畫數為13,其中“⺧”部首占1畫,“讠”部首占12畫。
《考課法》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其中,“考”源于《說文解字》的解釋,意為“校勘、辨析、古代也從己四”;“課”源于《說文解字》的解釋,意為“考察、學問之數”;“法”源于《說文解字》的解釋,意為“條文義人治所以理政”。
《考課法》的繁體寫法是「考課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所以《考課法》在古代的寫法也會有所區别。例如,“考”可以寫作“考”、“栲”、“考”、“栱”等;“課”可以寫作“課”、“課”、“讠”等;“法”可以寫作“法”、“灋”、“洀”等。
1. 學習要掌握一些有效的考課法,才能提高學習效率。
2. 這個考試采用了一種新的考課法,讓學生更好地展示他們的知識和能力。
《考課法》可以與其他詞彙組合成新的詞語,例如:
- 考核(kǎo hé):對某人或某事進行全面評估和判斷。
- 課程(kè chéng):指定的學習計劃或教學内容。
與《考課法》相近義的詞彙有:
- 考核制度:一種評價和衡量工作績效或學習成績的制度。
- 計分标準:規定了考試或評估中分數分配的标準和規則。
與《考課法》相反義的詞彙有:
- 隨意批判:沒有明确标準和方法的評論或評判。
- 無法度量:無法用具體的計量方式進行評估或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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