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徇私照顧。《元典章·戶部六·鈔法》:“如有看徇通同作弊,取問得實,與犯人一體治罪。”
“看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看徇”意為徇私照顧,即因私情而偏袒或包庇他人。該詞由“看”與“徇”組合而成:
該詞最早見于元代法典《元典章·戶部六·鈔法》:
“如有看徇通同作弊,取問得實,與犯人一體治罪。”
此處指官員若因私情包庇他人違法,将同罪論處。
“看徇”多用于古代法律或公文中,強調對職務舞弊行為的批判,例如官員濫用職權、勾結舞弊等場景。
總結來看,“看徇”是帶有貶義的古代法律術語,反映對公私不分的批判态度。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或法制史時需注意其特定含義。
《看徇》是一個成語,意為觀察細緻而犀利敏銳。這個成語常用于形容人的眼力或洞察力非常敏捷。
《看徇》的部首拆分為“目”和“彳”,其中“目”是表示“眼睛”的意思,用于描述與視覺相關的詞語;“彳”是表示“行走”的意思。
《看徇》的總共有10個筆畫。
《看徇》最早出現在《孟子·公孫丑上》一文中:“千歲之君曰子産,當暑月,後于寝,而罪輕車下,而獵于方丘。”
《看徇》的繁體字為「看徇」。
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古時候的漢字寫法為「看徇」。
他的觀察力非常敏銳,經常能夠看徇一些普通人所看不到的東西。
看穿、犀利、洞察、細緻
洞若觀火、目光如炬
目光短淺、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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