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諸侯。《書·立政》:“亦越 文王 、 武王 ,克知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孔穎達 疏:“伯亦長也……立民長伯,謂建諸侯也。” 漢 焦贛 《易林·大有之頤》:“長伯為我多得馬牛,利於徙居。”
“長伯”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境色彩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古代文獻用例兩個角度解析。
一、構詞解析 “長”在古漢語中多指首領、尊長,如《周禮》中的“州長”指地方行政長官;“伯”原指兄弟排行中的年長者,後引申為對地方長官的尊稱,如《禮記·王制》載“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二字組合後,“長伯”可理解為對高級行政長官或德高望重者的統稱,常見于明清文獻。
二、文獻用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主要見于曆史研究領域。其詞義演變反映了古代職官制度與尊稱文化的特點,具體釋義需結合上下文語境判斷。本文内容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及《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等權威辭書。
“長伯”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長伯(拼音:cháng bó)指諸侯,即古代分封制度下的地方統治者。該詞源自《尚書·立政》中的記載:“立民長伯”,孔穎達疏注解釋為“伯亦長也……謂建諸侯也”。漢代焦贛的《易林·大有之頤》中也有“長伯為我多得馬牛”的用例,進一步印證了這一含義。
在部分現代語境中(如提到的“縣長伯伯”),可能被用作對地方官員的尊稱,但這一用法并非傳統詞義的直接延續,而是口語化、地域化的表達。
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獲取更系統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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