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醵資 ”。籌集資金。 清 陳康祺 《燕下鄉脞錄》卷十六:“ 秀水 朱氏 曝書亭 ,久廢為桑田…… 嘉慶 間, 阮儀徵 視學按臨,醵貲重建。”《黃金世界》第十五回:“也有幾人能醵貲營業否?” ********* 《革命原起》:“予乃招集當地 華 僑同志會議,勖以大義。一夕之間,則醵資八千有奇。”
醵赀(jù zī)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由“醵”和“赀”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衆人湊錢集資的行為。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醵 (jù)
《說文解字》釋為“合錢飲酒”,本義指衆人湊錢聚飲,後引申為集體湊集錢財的行為。如《禮記·禮器》載:“周禮其猶醵與”,鄭玄注:“合錢飲酒為醵”。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赀 (zī)
通“資”,意為財物、錢財。《廣雅·釋诂四》曰:“赀,財也。”古文獻中常與“資”通用,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以“赀”表資産。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醵赀”即多人共同出資籌集資金,多用于描述民間或群體為特定目的(如祭祀、修建、赈災等)自發集資的場景。
示例:
《明史·食貨志》:“裡社醵赀祀神,貧者稱貸以應。”
(村民集資祭祀神靈,貧困者甚至借貸參與。)
來源:《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乾隆間,河南災,民醵赀築堤,以禦水患。”
(民衆集資修築堤壩抵禦洪水。)
“凡橋梁道路,率醵赀為之。”
(修橋鋪路多靠集資完成。)
“醵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較少使用,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醵(jù)
本義指衆人湊錢飲酒,後泛指集體集資。《說文解字》釋為「會飲酒也」,如《禮記》中「周禮其猶醵與」即指聚飲。引申為共同出資的行為。
赀(zī)
通「資」,指錢財、財物。《史記》有「長公主賜鄧通,吏辄隨沒入之,一簪不得著身。于是長公主乃令假衣食,竟不得名一錢,寄死人家」的記載,其中「赀」即財産之意。
「醵赀」即指多人共同集資的行為,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集體籌資的場景,如修建公共設施(祠堂、橋梁)、赈災或舉辦活動等。例如:
「鄉民醵赀修路,以利商旅往來」(村民集資修路方便商貿)
該詞在當代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特定方言中,現代漢語更常用「衆籌」「集資」等表述。其核心精神與今天的民間互助、網絡衆籌模式有相似性,但形式隨時代演變。
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常見于明清小說、地方志等古籍,現代正式文書已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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