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伺機取詐。《漢書·諸侯王表序》:“ 秦 據埶勝之地,騁狙詐之兵,蠶食 山 東,壹切取勝。” 顔師古 注引 應劭 曰:“狙,伺也。因間伺隙出兵也。”《晉書·阮種傳》:“受方任者,又非其材,或以狙詐,侵侮邊夷;或幹賞啗利,妄加讨戮。”《隋書·薛道衡傳》:“狙詐不息,幹戈競起。”
(2).狡猾奸詐。《漢書·叙傳下》:“ 吳 孫 狙詐, 申 商 酷烈。”《後漢書·黨锢傳序》:“霸德既衰,狙詐萌起。” 李賢 注:“《廣雅》曰:‘狙,獮猴也。’以其多詐,故比之也。” 唐 吳筠 《覽古》詩之二:“忠誠及狙詐,殽混安可甄。”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賈奉雉》:“乙故狙詐,鄉人斂金助訟,以此聞於都。”
狙詐(jū zhà)是古漢語詞彙,現較少使用,指狡猾奸詐、伺機欺詐的行為或特質。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狙
詐
合成義:像猕猴般暗中窺探時機,以詭詐手段行騙(《漢語大詞典》)。
《漢書·叙傳》
班固評述戰國縱橫家時稱:“狙詐之兵”,指兵家以詭詐之術取勝(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卷一百)。
→體現策略性欺詐。
《廣雅·釋诂》
王念孫疏證:“狙者,伺也……狙詐謂伺機而詐”(清嘉慶刻本)。
→強調“伺機”與“欺詐”的關聯性。
《辭源》(修訂本)
釋為“狡猾奸詐”,例引《後漢書·黨锢傳》“狙詐萌起”(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
→定性為道德負面行為。
“伺機取巧,行使詐術”,例:“其狙詐自喜,天性然也”(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版)。
未單獨收錄“狙詐”,但“狙”釋義含“窺伺”,“詐”釋為“欺騙”(商務印書館2016年版)。
多用于批判性語境,如:“彼輩狙詐成性,不可輕信”(仿古白話用例)。
傳統倫理視“狙詐”為違背“信”“義”的劣行(《論語·為政》:“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參考資料:
“狙詐”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ū zhà,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伺機取詐
指等待時機進行欺詐或算計,強調利用機會實施詭計。例如《後漢書》中“霸德既衰,狙詐萌起”,即描述伺機而動的狡詐行為。
狡猾奸詐
形容人陰險、善于僞裝,帶有強烈的貶義色彩。如《漢書》提到“吳孫狙詐,申商酷烈”,将“狙詐”與嚴酷并列,凸顯其負面特質。
“狙”原指猕猴(《廣雅》注:“狙,獮猴也”),因猕猴機敏多疑,故引申為“狡詐”;“詐”即欺騙。兩字組合後,強化了“伺機行騙”或“本性奸猾”的語義。
該詞多見于古典文獻或曆史評論,現代使用較少,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含義。例如描述戰略中的詭計,或批判人性虛僞時可用。
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漢書》《後漢書》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漢語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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