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代三大徭役(裡甲、雜泛、均徭)之一。按民戶丁糧之多寡派充的各種經常性雜役。參閱《明史·食貨志二》。
(2). 清 代徭役制度。初為征力役,後改為征銀助役,繼複攤征于地糧,稱為“均徭銀”。參閱《清會典·戶部六·尚書侍郎執掌》。
均徭是中國明清時期的一種徭役制度,其核心是通過戶等和人丁情況分配雜役,以實現相對公平的差役承擔。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均徭是明代三大徭役之一(與裡甲、雜泛并列),主要針對地方官府所需的雜役,如衙門差使、運輸等。其特點是按民戶的“丁糧多寡”(即人口和土地)派充,屬于經常性雜役。
清代初期沿用均徭制,但逐漸從力役轉為征銀助役,最終将銀兩攤入地糧征收,稱為“均徭銀”。
均徭法通過規範化編審減輕了底層負擔,但後期仍因官僚腐敗出現新的不均。其“攤丁入畝”思路為清代賦役改革(如“一條鞭法”)提供了借鑒。
如需進一步了解推行細節或賦稅關聯,可參考《明史·食貨志》和《清會典》。
《均徭》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意思是平均分攤負擔或費用。在古代社會,徭役是指安排人民負擔勞動或交費用的制度,均徭則表示将這個負擔分攤給每個人,使負擔更加公平合理。
《均徭》的拆分部首為土和彳。土是指土地,彳是指行走。它的總筆畫數為9,由于有部首,它的部首筆畫數為1。
《均徭》的來源比較早,最早可以追溯到《戰國策·齊策四》:“欲民之衆,莫若高論。《均徭》寡人之所任也。”後來,這個詞逐漸廣泛使用。它的繁體字為「均徭」,除了在簡體漢字中使用外,在繁體漢字中也能看到它。
古時候的中國有很多不同的漢字寫法,包括《均徭》這個詞。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均徭」的拆字方式是「土彳二」,而且兩個字之間沒有空隙。這種寫法有其獨特的美感,體現了當時的書法風格。
1. 各地政府根據人口數量來進行《均徭》,以确保每個人的負擔相對均衡。
2. 在古代社會,實行《均徭》制度能夠減輕一部分人的壓力,增加社會的穩定性。
1. 均等:意思是平均的、相同的。
2. 徭役:指古代國家強制民衆勞動或納貢的制度。
3. 均衡:意思是平衡的、協調的。
4. 公平:指對待每個人或事物都平等、合理。
近義詞:平均、均攤、分攤
反義詞:不均、不公、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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