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幕僚。 宋 何薳 《春渚紀聞·司馬才仲遇蘇小》:“及 才仲 以 東坡先生 薦,應制舉中等,遂為 錢塘 幕官。” 明 陶宗儀 《辍耕錄·越民考》:“君即自署諸參謀為幕官,曰經歷,曰都事者,不可枚舉。”
“幕官”是古代中國對地方軍政官員下屬幕僚的統稱,主要職責為輔助主官處理政務、文書、參謀等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幕官即“幕僚”,拼音為mù guān(注音:ㄇㄨˋ ㄍㄨㄢ),指古代官員自行聘用的輔助性職務人員,通常不屬朝廷正式編制,但承擔實際行政或軍事事務。
曆史例證
職責與特點
幕官多為具備文書、謀略能力的文人或專業人才,協助主官處理刑名、錢糧、軍事等事務,其地位和影響力因主官信任程度而異。
與現代術語的關聯
類似現代行政體系中的“顧問”“秘書”或“參謀”,但更具私人從屬性質,且無固定品級。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職能細分,可參考《春渚紀聞》《辍耕錄》等古籍原文。
幕官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幕和官。
幕的部首是巾,總筆畫數為5;官的部首是宀,總筆畫數為8。
幕官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官職制度,官員負責管理和監管帳戶、民衆檔案、財務等各個官府的文件和記錄。在古時候的繁體字寫法中,官的字形為宮,幕的字形為幤。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幕官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官字的第二筆向下延伸至底部,而幕字的最後一筆像楷書的“韋”字一樣,左彎向下。
1. 他被任命為局長的幕官,負責管理局内的檔案。
2. 這位幕官嚴格執行國家法規,保護了民衆的權益。
幕後、官方、官職、官府、官員。
幕僚、秘書、助理、行政。
民衆、百姓、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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