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異議。《紅樓夢》第三回:“ 寶玉 聽如此説,想了一想,也就不生别論。”
(2).另作評價;另外評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六回:“ 鼎臣 道:‘這又當别論。我們是交割清楚的了。’”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從“别字”說開去》:“這就是改革者的勝利--至于這改革的損益,自然又作别論。” 茅盾 《子夜》十:“ 宏昌 當是燒了,那就又當别論。”
别論是漢語中常用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另外的讨論或不同的觀點”,強調對同一事物的差異化分析或補充性見解。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别論”包含兩層意義:
從語義演變看,“别”在此處取“區分、另外”之義,“論”則為“讨論、觀點”,組合後形成對既有結論的修正或補充。該詞常見于學術辨析、法律條文及日常議論中,例如《漢語大詞典》引《朱子語類》中的用例:“若以義理言之,則别論其是非。”
權威語言學者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指出,“别論”常用于轉折語境,如“雖然常規如此,但此案需另作别論”。這一用法體現了漢語表達中的邏輯嚴密性與辯證思維。
參考來源:
“别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區别,以下是詳細解釋:
異議或不同觀點
指與主流意見不同的看法。例如《紅樓夢》中提到“寶玉聽如此說,想了一想,也就不生别論”,表示對原有結論的認同,不再提出異議。
另作評價或特殊對待
在特定情況下需要單獨讨論或重新判斷。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這又當别論,我們是交割清楚的了”,強調情況不同需區别看待。
作為成語時,“别論”強調與常規觀點相悖的論斷,例如“别論常被用于學術讨論中,指代突破傳統的見解”。
“别論”既可表示對原有結論的否定(異議),也可用于強調特定情境下的重新評判。其靈活性與語境密切相關,常見于文學、口語及學術場景。如需更多例句或出處,可參考《紅樓夢》《子夜》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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