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大權。 宋 方嶽 《滿庭芳·壽通判》詞:“龍光近,行看鳳詔,促入秉鈞權。”
"鈞權"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暫未作為獨立詞條收錄,但通過拆解字源可進行學理解讀:
一、"鈞"的本義為古代重量單位,《說文解字》載"鈞,三十斤也",後引申指重要地位,如"秉鈞持軸"喻執掌國政,在敬辭中表尊崇,如"鈞座""鈞啟"。
二、"權"在《康熙字典》包含三重釋義:①秤錘,如"權衡";②應變能力,"經權之道";③政治力量,"大權在握"。
二字組合形成的"鈞權",可理解為具有崇高地位的核心權力體系,常見于曆史文獻描述宰輔重臣的職權。該詞在《宋史·職官志》中可見類似表述:"中書掌鈞衡之任",其中"鈞衡"即暗含權力平衡之意。
注:引自《說文解字》卷十四;參考《漢語大詞典》第11卷;《康熙字典》木部;《宋史·職官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鈞權”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ūn quán,其核心含義為“大權”,通常用于形容顯赫的地位或重要的權力。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面構成
文學引用
宋代方嶽在《滿庭芳·壽通判》中寫道:“龍光近,行看鳳诏,促入秉鈞權”,此處“秉鈞權”即指執掌大權。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獻中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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