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公卿的官舍。《左傳·隱公七年》“ 戎 朝于 周 ,發币于公卿” 杜預 注:“朝而發币於公卿,如今計獻詣公府卿寺。” 唐 孔穎達 疏:“朝於天子,獻國之所,亦發陳財币於公卿之府寺……自 漢 以來,三公所居謂之府,九卿所居謂之寺。”
(2).泛指高級官員的府邸或官署。《東觀漢記·劉般傳》:“時五校尉官顯職閒,府寺寬敞,輿服光麗。”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治家》:“ 鄴下 風俗,專以婦持門戶,争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 清 顧炎武 《京阙篇》詩:“山陵東掖近,府寺後湖清。”
“府寺”是古代漢語中用于指代中央官署機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府”與“寺”的獨立釋義及曆史演變中解析:
“府”的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府”本指儲藏文書財貨的場所,後演變為官署統稱,如唐代的“三公府”“秘書府”等。其職能多與行政、財政相關,例如《周禮》中記載“府掌官契以治藏”。
“寺”的釋義
“寺”原為宮廷侍從機構,漢代後逐漸成為九卿官署的專稱,如“太常寺”“大理寺”等。《辭源》注“寺”為“官舍、官署”,如《漢書·元帝紀》載“地震于隴西郡,壞敗䍐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
“府寺”的複合含義
二者連用泛指中央官署,如《後漢書·劉般傳》中“府寺寬敞”即描述官署建築。唐代文獻中,“府寺”常與“台省”并稱,代指中央行政體系,例如《唐六典》将“府寺”列為三省六部之外的獨立機構群。
曆史語境中的具體指向
“府寺”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古代公卿的官舍
指三公(如太尉、司徒、司空)和九卿(如太常、光祿勳等)的辦公場所。漢代起,“府”專指三公的官署,“寺”則指九卿的官署。例如《左傳》記載諸侯朝見周天子時,需向公卿的“府寺”進獻財物,唐代孔穎達進一步注解了這一制度演變。
泛指高級官員的府邸或官署
後擴展為對高官居所或衙署的統稱。如《東觀漢記》提到“府寺寬敞”,北齊《顔氏家訓》描述邺城風俗時提及“绮羅盈府寺”,均指代權貴聚集的官署或宅邸。
漢代是“府寺”分工明确化的關鍵時期:
現代漢語中“寺”多指佛教場所,但日語、韓語仍保留“官署”義(如日本“裁判所”舊稱“弾正台”)。而“府”的用法延續更廣,如“政府”“首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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