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誅殺。極,通“ 殛 ”。《後漢書·皇後紀下·靈帝宋皇後》:“而虛聽讒妬之説,以緻無辜之罪,身嬰極誅,禍及家族。”
“極誅”在漢語詞典中屬于罕用詞彙,目前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均未收錄該詞條。根據漢字構詞法可拆分解析如下:
1. 單字釋義
2. 組合詞推測 二者結合可能形成偏正結構,表達“終極懲罰”或“極度譴責”的強化語義。類似構詞可見于“極刑”(最高刑罰,見《漢書·刑法志》)、“誅心”(譴責本心,見《春秋左傳注疏》)。
3. 文獻印證難點 現存古籍中未見“極誅”連用案例,唯明代《皇明經世文編》有“罪至極誅”的短語,屬形容詞+動詞結構。該詞或為近現代個别文本中的臨時組合,尚未形成固定詞義。
建議使用者在正式文本中優先選用《現代漢語詞典》收錄詞彙,若涉及特殊語境需用此詞,建議通過注釋說明具體語義。
“極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極誅(jí zhū)指誅殺,其中“極”通假字“殛”(意為殺死、懲罰),強調對罪行的嚴厲懲治。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多用于描述對重大罪責的終極懲罰。
通假關系
“極”與“殛”相通,如《後漢書·皇後紀下》記載:“身嬰極誅,禍及家族”,指宋皇後因讒言被牽連處死,體現刑罰的嚴酷性。
詞義延伸
部分資料(如)将其歸類為成語,解釋為“對罪惡極其嚴厲地懲治或斥責”,但核心仍圍繞“誅殺”展開,強調極端性。
“極誅”屬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極”強化“誅”的嚴厲程度,多指涉及生死或家族牽連的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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