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常的交情。 南朝 梁 沉約 《與約法師書悼周捨》:“法師與 周 ,情期契闊,非止恆交。”
“恒交”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中可能存在解釋差異,但根據多數資料,其核心含義可歸納如下:
指平常的交情,而非字面理解的“永恒交往”。該詞常用于形容人際關系中較為普通或常規的交往狀态。例如南朝梁沉約在《與約法師書悼周捨》中寫道:“法師與周,情期契闊,非止恒交。”,意為法師與周的交情深厚,遠超普通交往。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長期交往”,可能與“恒”的“持久”含義混淆,但根據權威文獻和詞源考證,“恒交”更傾向“平常交情”這一釋義。
建議在古文閱讀中結合上下文判斷詞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朝梁沉約的原文及《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恒交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可以拆分為部首恒[héng]和交[jiāo]。恒的部首是恒字底部的心字旁,表示心連心,心中常常想念;交的部首是一手握着一把刀,表示兩人相互交流。恒交的完整意思是指心心相印、長久的交流和交往。
恒交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的詩詞中,形容素有感情的朋友或戀人之間,在長時間的交往中保持着深厚的感情。
在繁體字中,恒交的寫法為「恆交」。
恒交在古代使用的字體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在《集韻》中,恒交的寫法為「恆爵」,其中「爵」是一個表示官銜和地位的字,表示在恒久的交往中獲得尊貴和榮耀。
1. 我們之間的恒交使我們更加了解彼此。
2. 恒交的友誼不會因為時間和距離而變淡。
1. 恒久交往
2. 互相交流
親密、密切、深厚
疏遠、疏離、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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