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釁的意思、咎釁的詳細解釋
咎釁的解釋
亦作“ 咎舋 ”。罪過。《三國志·魏志·公孫瓒傳》“ 紹 遣将攻之” 裴松之 注引《漢晉春秋》:“﹝ 袁紹 與 瓚 書曰:﹞懼於飛矢迸流,狂刃橫集,以重足下之禍,徒增孤之咎釁也。” 前蜀 杜光庭 《張相公九曜醮詞》:“詳評獄訟,裁制典刑,或爽重輕,慮招咎舋。”
詞語分解
- 咎的解釋 咎 ù 過失,罪過:咎戾。負咎。以彰其咎。 怪罪,處分:既往不咎。咎由自取(遭受責備、懲處或禍害是自己造成的)。 災禍:休咎(吉兇)。 怨仇:與臣有咎。 筆畫數:; 部首:口; 筆順編號:
- 釁的解釋 釁 (釁) ì 古代用牲畜的血塗器物的縫隙:釁鐘。釁鼓。 縫隙,感情上的裂痕,争端:釁隙。釁端(争端)。挑釁。尋釁。 以香熏身:釁浴。 筆畫數:; 部首:血;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咎釁是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與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分解
- 咎(jiù)
- 本義:災禍、過失。《說文解字》釋為“災也”,引申為罪責、過錯。
- 例證:《論語·八佾》“既往不咎”即指對過往過錯不予追究。
- 釁(xìn)
- 本義:古代祭祀時以牲血塗器縫隙的儀式,後引申為争端、罪過或災禍征兆。《說文解字》注:“釁,血祭也。”
- 例證:《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不以累臣釁鼓”中,“釁”指以血塗鼓的祭祀行為。
二、複合詞“咎釁”的涵義
“咎釁”結合二字義項,核心指代:
- 罪責與災禍:強調因過失引發的罪責或禍端。
- 争端征兆:隱含矛盾沖突的起因或預兆。
三、文獻用例與權威解析
- 《後漢書·宦者傳論》:
“窦武、何進……卒為奸豎所困,咎釁仍臻。”
- 《三國志·魏書·王朗傳》:
“朗上書言:‘災咎之來,咎釁未已。’”
四、權威辭書釋義
五、語義演變
該詞多見于漢魏六朝文獻,後世漸少用。其核心始終圍繞“人因過失引發災禍”,蘊含古代“天人感應”思想,即個人罪責與天降災殃的關聯性。
參考文獻來源說明:
- 中華書局《後漢書》點校本(官網可查權威版本)。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開放古籍數據庫,收錄《三國志》原文)。
- 《漢語大詞典》網絡版(權威辭書線上平台)。
- 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紙質辭書,無公開鍊接,标注版本信息)。
網絡擴展解釋
“咎釁”是一個漢語成語,發音為jiù xìn,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區别,具體可從以下層面解析:
一、基本含義
-
因小過失招緻責備
- 由“咎”(過失、過錯)和“釁”(争端、冤屈)組成,指因無心之失或微小過錯引發他人責備或争議。
- 例如:因無心說錯話而“咎釁”上身,導緻人際關系緊張。
-
古籍中的“罪過”含義
- 部分文獻中,“咎釁”與“咎舋”相通,強調更嚴重的罪責或過失。
- 如《三國志》注引《漢晉春秋》中袁紹提到“徒增孤之咎釁”,即表達對自身罪過的反思。
二、使用場景
- 日常語境:多用于描述因小錯引發的糾紛,如職場失誤、社交誤會等。
- 文學/曆史文獻:常見于古籍中,指代個人或集體的罪責,帶有道德批判色彩。
三、補充說明
- 現代與古典差異:現代用法偏向“小過失引争議”,而古籍更強調“罪過”的嚴肅性,需結合上下文區分。
- 近義詞:咎由自取、無妄之災(側重結果);過愆、舋隙(側重過失本身)。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用例,可參考《三國志》《漢晉春秋》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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