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與飯菜。《詩·唐風·山有樞》:“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 唐 韓愈 《雪後寄崔二十六丞公》詩:“秩卑俸薄食口衆,豈有酒食開容顔。” 清 唐甄 《潛書·五經》:“取而譬之;五經如禾稼,四書如酒食。”
“酒食”在漢語中是由“酒”和“食”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酒類和食物的總稱。根據《漢語大詞典》(第2版)解釋,“酒食”特指用于宴飲、待客或祭祀的飲品與餐食。例如《禮記·曲禮》中“酒食所以合歡也”,強調其社交功能。
從構詞角度分析,“酒”指代發酵釀制的含酒精飲品,如黃酒、白酒;“食”則包含谷物、菜肴等可充饑之物。兩者結合後,詞義範圍擴展為宴席、聚餐場景中的飲食配備。如《詩經·小雅》中“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鄭玄注雲“民以酒食相饋”,反映古代禮俗。
在語義演變中,“酒食”逐漸衍生出兩重文化内涵:
值得注意的是,《說文解字》對“酒”的注解為“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暗示酒食在人際交往中的雙重作用,既可促進和睦,亦可能引發争端。
“酒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酒食(拼音:jiǔ shí)指酒與飯菜的組合,常用于描述宴飲或日常飲食場景。該詞強調飲食的豐盛性,多與待客、宴享等情境相關。
《詩經·唐風·山有樞》
“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
此句以自然景物起興,表達及時行樂的思想,酒食象征富足的生活。
《論語·為政》
“有酒食,先生馔。”
強調對長者的尊敬,酒食作為奉養之物,體現禮制傳統。
韓愈《雪後寄崔二十六丞公》
“秩卑俸薄食口衆,豈有酒食開容顔。”
通過酒食的匮乏,反襯生活困頓。
以上内容綜合了《詩經》《論語》等典籍及曆代文學作品的用例,并參考了現代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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