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有失有得。《呂氏春秋·離俗》:“ 齊 晉 相與戰, 平阿 之餘子,亡戟得矛,卻而去,不自快,謂路之人曰:‘亡戟得矛,可以歸乎?’路之人曰:‘戟亦兵也,矛亦兵也,亡兵得兵,何為不可以歸?’去行,心猶不自快,遇 高唐 之孤 叔無孫 ,當其馬前曰:‘今者戰,亡戟得矛,可以歸乎?’ 叔無孫 曰:‘矛非戟也,戟非矛也,亡戟得矛,豈亢責也哉?’”前者謂得失相當,後者謂得失不相當。
“亡戟得矛”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wáng jǐ dé máo,其核心含義是比喻得失相當或有失有得。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出自戰國時期《呂氏春秋·離俗》。典故背景為春秋時期齊國與晉國交戰時,一名士兵在混戰中丢失戟卻撿到矛的故事。
字面含義
“戟”和“矛”均為古代兵器。字面指丢失戟卻得到矛,字面得失相抵。
引申意義
故事中,士兵因得失問題詢問路人,路人認為“兵器換兵器無妨”,而高唐大夫叔無孫則指出“戟與矛功能不同,不可等同”,最終士兵重返戰場戰死。此典故既體現對得失的辯證思考,也暗含對盲目追求形式等價性的批判。
相近成語有“有得有失”,但“亡戟得矛”更強調得失的等價性,且含典故色彩。
《亡戟得矛》是一個成語,表示在戰争、鬥争中,原本處于劣勢或失敗的一方通過某種方式得到了轉機,扭轉了局勢,獲得了勝利。
《亡戟得矛》的拆分部首是戈、矛,分别在“戈”和“矛”的左邊,表示“戈”是戟的部首,“矛”是矛的部首。
《亡戟得矛》的總筆畫數為22畫。
《亡戟得矛》出自于中國古代的《莊子》一書。
繁體字“亡戟得矛”為「亡戟得矛」。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可能與現在稍有不同。但是,對于《亡戟得矛》這個詞來說,其古時候的字形與現代常見的字形相似,沒有主要的差别。
1. 在這場官司中,原告最初處于劣勢,但後來通過調查取證,最終《亡戟得矛》,成功取得了勝利。
2. 這次比賽中,一支實力較弱的球隊經過努力,終于在最後一刻《亡戟得矛》,以微弱的優勢戰勝了對手。
亡敗、戟鳥、得力、矛盾
逢兇化吉、翻雨覆舟
既戟失矛、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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