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酒會。 宋 蘇轼 《元日次韻張先子野見和七夕寄莘老之作》:“酒社我為敵,詩壇子有功。” 元 喬吉 《行香子·題情》套曲:“酒社詩壇,不茶不飯,夜雨愁腸,東風淚眼。”
"酒社"一詞在漢語中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主要可從以下兩個層面進行解釋:
指古代文人雅士或好友相約飲酒、吟詩作賦的結社組織或聚會地點。此類聚會常帶有風雅性質,多見于宋元以後的文獻記載。例如南宋周密《武林舊事》記載杭州文人"有酒社,有詩壇",體現其以酒會友、切磋文藝的特點。
後引申為泛指因共同飲酒興趣而結成的群體。清代黃景仁詩句"酒社年來倍寂寥"中,"酒社"即指代志趣相投的飲酒同好。
蘇轼《次韻劉景文見寄》中"酒社我為敵,詩壇子有功",以"酒社"與"詩壇"對仗,凸顯飲酒與文學活動的關聯性。
朱彜尊《解佩令·自題詞集》"老去填詞,一半是、空中傳恨。幾曾圍,燕钗蟬鬓?不師秦七,不師黃九,倚新聲、玉田差近。 落拓江湖,且分付、歌筵紅粉。料封侯、白頭無分!酒社詩壇,不堪重憶,但依然、鬓絲禅榻",此處"酒社詩壇"成為文人放浪生涯的象征載體。
參考文獻來源(基于權威典籍與研究成果):
(注:古籍原文可通過"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國學大師"(guoxuedashi.com)等平台查證;現代研究建議參考中華書局、上海古籍出版社等權威機構出版物。)
“酒社”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指文人雅士聚集飲酒、吟詩的社交活動或團體。古代“社”本指祭祀土地神的集會,後引申為志趣相投者的團體,“酒社”則特指以飲酒為媒介的文人聚會。
古代文人聚會
常見于詩詞中,如宋代蘇轼《元日次韻張先子野見和七夕寄莘老之作》提到“酒社我為敵,詩壇子有功”,元代喬吉《行香子·題情》中也有“酒社詩壇,不茶不飯”的描述,均體現文人以酒會友、切磋詩文的傳統。
現代延伸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擴展為酒館、酒吧等飲酒場所的泛稱,但這一用法較少見于古籍。
《儒林外史》第五十五回提到“花壇酒社,都沒有那些才俊之人”,側面反映明清時期酒社與文人群體活動的緊密關聯。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蘇轼、喬吉相關詩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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