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九儒十匄 ”。 元 代統治者把人分為十等,讀書人被列為第九等,僅居末等乞丐之上。 元 謝枋得 《送方伯載歸三山序》:“七匠、八娼、九儒、十匄。後之者,賤之也,賤之者,謂無益於國也。” 清 趙翼 《陔馀叢考·九儒十丐》:“ 鄭所南 又謂 元 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
“九儒十丐”是元代社會等級制度的特殊稱謂,指儒生的地位被列為第九等,僅高于乞丐(第十等)。這一說法源自元代統治者推行的職業分層政策,反映了當時知識分子階層的社會地位急劇下降。據宋末元初文人謝枋得在《疊山集》中記載:“一官、二吏……九儒、十丐”,可見儒生被歸為底層群體,與倡優、工匠并列。
從語義構成看,“九儒”與“十丐”通過數字序列形成對比,凸顯了儒生在元代“重武輕文”政策下的生存困境。元朝長期廢止科舉制度,導緻大量文人失去晉升通道,部分儒生甚至被迫以占卜、教書等職業謀生,與乞丐僅一步之遙。這種現象在《元史·選舉志》中有間接印證,其中提到儒戶需通過特定考核才能免除徭役。
值得關注的是,該成語的使用存在曆史語境特殊性。現代《漢語大詞典》釋義時強調其“特指元代社會現象”,這與錢穆在《國史大綱》中的考證一緻——元代的四等人制度與職業等級疊加,造成了“儒者位卑”的特殊現象。當代學者楊鐮在《元詩史》中進一步指出,這種等級劃分客觀上促進了元曲等市井文學的發展。
“九儒十丐”是反映中國古代知識分子地位低下的成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指元代統治者将社會職業劃分為十個等級,讀書人(儒)被列為第九等,僅高于乞丐(第十等),體現知識分子受歧視的現象。
部分學者認為元代實際未明文規定此等級,但文人境遇惡化是史實,成語更多體現民間對知識分子處境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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