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九儒十匄 ”。 元 代统治者把人分为十等,读书人被列为第九等,仅居末等乞丐之上。 元 谢枋得 《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七匠、八娼、九儒、十匄。后之者,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於国也。” 清 赵翼 《陔馀丛考·九儒十丐》:“ 郑所南 又谓 元 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
“九儒十丐”是元代社会等级制度的特殊称谓,指儒生的地位被列为第九等,仅高于乞丐(第十等)。这一说法源自元代统治者推行的职业分层政策,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地位急剧下降。据宋末元初文人谢枋得在《叠山集》中记载:“一官、二吏……九儒、十丐”,可见儒生被归为底层群体,与倡优、工匠并列。
从语义构成看,“九儒”与“十丐”通过数字序列形成对比,凸显了儒生在元代“重武轻文”政策下的生存困境。元朝长期废止科举制度,导致大量文人失去晋升通道,部分儒生甚至被迫以占卜、教书等职业谋生,与乞丐仅一步之遥。这种现象在《元史·选举志》中有间接印证,其中提到儒户需通过特定考核才能免除徭役。
值得关注的是,该成语的使用存在历史语境特殊性。现代《汉语大词典》释义时强调其“特指元代社会现象”,这与钱穆在《国史大纲》中的考证一致——元代的四等人制度与职业等级叠加,造成了“儒者位卑”的特殊现象。当代学者杨镰在《元诗史》中进一步指出,这种等级划分客观上促进了元曲等市井文学的发展。
“九儒十丐”是反映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地位低下的成语,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指元代统治者将社会职业划分为十个等级,读书人(儒)被列为第九等,仅高于乞丐(第十等),体现知识分子受歧视的现象。
部分学者认为元代实际未明文规定此等级,但文人境遇恶化是史实,成语更多体现民间对知识分子处境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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