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沽名。 唐 白居易 《與元九書》:“不相與者號為沽譽,號為詆訐,號為訕謗。”《醒世恒言·三孝廉讓産立高名》:“吾等適纔分處,甚得中庸之道;若再推遜,便是矯情沽譽了。” 鄭觀應 《盛世危言·吏治下》:“此諭亦使撫臣兩司觀之,且諭羣臣盡力摒除科甲因循、委靡、沽譽諸陋習。”參見“ 沽名 ”。
“沽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刻意追求虛名或虛假聲譽,多含貶義。以下是詳細解析:
“沽”原指虛誇、以次充好,“譽”即名聲、聲譽。組合後,“沽譽”表示通過誇大、虛假手段博取名聲,常用來形容為私利而欺騙他人的行為。例如:“企業家若以沽譽心态做慈善,易被質疑動機。”
該詞常與其他詞組合使用,形成固定短語:
多用于批評性語境,如:
提示:以上解析綜合了古籍、詞典及現代用例,完整文獻可參考、2、5、6的原始出處。
《沽譽》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追求名譽,追逐聲譽。
《沽譽》由兩個部首組成:油和言。拼音為gu yu。
油的五筆筆畫為8,而言的五筆筆畫為7。
《沽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的詩人白居易的《賦得古原草送别》中的一句“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念去去千裡煙波,暮霭沈沈楚天闊。”其中的“沽譽”一詞形象地描述了人們追求名譽和聲譽的行為。
《沽譽》是對《沽譽》的繁體字拼寫。
古時候《沽譽》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使用篆書寫法時,沽的形狀更加象征着河流與流動的液體,而譽則以一種更加古雅的字體書寫。
他一直處于高位,但他并不為追求沽譽而努力。
追譽、沽名、沽虛、沽名釣譽
沽名緻譽、崇名逐譽
淡泊名利、不沽名譽、不計慮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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