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債。 宋 洪邁 《容齋五筆·俗語放錢》:“今人出本錢以規利入,俗語謂之放債;又名生放。” 元 劉緻 《端正好·上高監司》套曲:“有錢的販米穀,置田莊,添生放。” 元 锺嗣成 《罵玉郎過感皇恩采茶歌·四福》曲:“錢財廣盛根基壯,快斡旋,會儹積,能生放。”
“生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生放”指放債生利息的行為,即通過出借本金獲取利息收益,屬于舊時民間借貸的常見表述。
現代語境中,“生放”一詞已較少使用,但在部分方言或文學作品中可能保留類似含義。例如,的例句“能生放”仍延續了“資本運作”的引申義。
需與“放生”(釋放生物)、“生發”(生長)等詞區分。個别網頁(如)提到的“漁民放魚”為比喻性解釋,并非該詞本義。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詞典的權威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容齋五筆》《元曲選》等原始文獻。
《生放》是一個同時包含動詞和形容詞意義的詞語。作為動詞時,它意味着“生長”、“生長出來”。作為形容詞時,它表示“自然發長而未被修剪或束縛的”。
《生放》一詞的拆分部首是“生”和“放”,其中,“生”字的部首是“生”,表示“生命”或“生長”,而“放”字的部首是“方”,意為“将某物放開”。
《生放》總共有11畫,其中,“生”字為5畫,“放”字為6畫。
《生放》作為一個漢字詞,較早出現在古籍或文獻中。它的繁體形式為「生放」,以繁體字書寫時,其結構和原始字體形态更為複雜。
古時候寫作《生放》的漢字形态和現代略有差異。在古代漢字中,“生”字寫作“牲”,由牛的部分組成,表示動物的生命之意。而“放”字寫作“放”,字形與現代相近,也有相似的釋義。
動詞用法的例句:
1. 庭院裡的野花生放得非常茂盛,郁郁蔥蔥。
2. 這棵果樹已經很多年沒有修剪過了,枝葉生放得很亂。
形容詞用法的例句:
1. 她的長發生放着,隨風飄動。
2. 這片原始森林中的植物長勢自由,根本沒有受到任何限制。
1. 生機勃勃
2. 放任自流
3. 自由發展
4. 繁茂生長
1. 茂盛
2. 繁榮
3. 茁壯
4. 茂密
1. 修剪
2. 被束縛
3. 抑制
4.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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