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六贄 ”。古代相見饋贈的六種禮物。《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 鄭玄 注:“摯之言至,所執以自緻。” 陸德明 釋文:“摯,音至,本或作贄。”
"六摯"是中國古代禮儀制度中的重要概念,特指朝聘交往中使用的六種摯見禮物。該稱謂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詳細規定了不同身份等級者所執禮器的形制與象征。
根據《周禮》鄭玄注疏,六摯具體形制可分為:
這些禮器在《禮記·曲禮》中進一步演變為"飾羔雁者以缋"的裝飾規範,通過絲帛裝裱強化等級标識。漢代鄭玄注《周禮》時特别強調,六摯制度的核心在于"摯之言至,所執以自緻",即通過物質載體傳達精神内涵,形成"禮辨異"的社會秩序維系機制。
現代漢語大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古代相見饋贈的六種禮物",這一制度對研究先秦社會等級制度與禮儀文化具有重要文獻價值。相關考證可參《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及楊寬《西周史》禮制研究專章。
“六摯”是古代禮儀中的一種制度,指不同身份的人在初次相見時所執的六種禮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六摯”又稱“六贽”,源自《周禮·春官·大宗伯》的記載,規定了不同階層的人初次見面時應攜帶的禮物,以體現身份差異和禮節規範。
根據《周禮》記載,具體分類如下:
部分資料(如)将“六摯”解釋為“六位親密朋友”,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誤傳。建議以《周禮》等經典文獻的記載為準。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周禮》原文或漢代鄭玄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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