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六贄 ”。古代相见馈赠的六种礼物。《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鴈,士执雉,庶人执鶩,工商执鸡。” 郑玄 注:“挚之言至,所执以自致。” 陆德明 释文:“挚,音至,本或作贄。”
"六挚"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中的重要概念,特指朝聘交往中使用的六种挚见礼物。该称谓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鶩,工商执鸡",详细规定了不同身份等级者所执礼器的形制与象征。
根据《周礼》郑玄注疏,六挚具体形制可分为:
这些礼器在《礼记·曲礼》中进一步演变为"饰羔雁者以缋"的装饰规范,通过丝帛装裱强化等级标识。汉代郑玄注《周礼》时特别强调,六挚制度的核心在于"挚之言至,所执以自致",即通过物质载体传达精神内涵,形成"礼辨异"的社会秩序维系机制。
现代汉语大词典(第七版)将其定义为"古代相见馈赠的六种礼物",这一制度对研究先秦社会等级制度与礼仪文化具有重要文献价值。相关考证可参《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点校本)及杨宽《西周史》礼制研究专章。
“六挚”是古代礼仪中的一种制度,指不同身份的人在初次相见时所执的六种礼物。以下是详细解释:
“六挚”又称“六贽”,源自《周礼·春官·大宗伯》的记载,规定了不同阶层的人初次见面时应携带的礼物,以体现身份差异和礼节规范。
根据《周礼》记载,具体分类如下:
部分资料(如)将“六挚”解释为“六位亲密朋友”,但此说法缺乏权威文献支持,可能为误传。建议以《周礼》等经典文献的记载为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原文或汉代郑玄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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