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廪餼”。1.舊指由公家供給的糧食之類的生活物資。《南史·蕭正德傳》:“敕所在給汝廩餼。” 唐 李渤 《喜弟淑再至為長歌》:“雖然廩餼各不一,就中總免拘常倫。”
(2).指科舉時代由公家發給在學生員的膳食津貼。 唐 杜牧 《禮部尚書崔公行狀》:“復建立儒宮,置博士,設生徒,廩餼必具,頑惰必遷。”《元史·選舉志一》:“百官子弟之就學者,常不下二三百人,宜增其廪餼。”
(3).泛指薪給。 鄭觀應 《盛世危言·銀行下》:“另舉在股董事十人,襄贊其成,重其事權,豐其廩餼。”
(4).贈送給人糧食之類生活物資。 宋 王谠 《唐語林·豪爽》:“﹝ 李丞相 ﹞久之方省曰:‘故人也。’遂廩餼之。”
廪饩(lǐn xì)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官府或官方機構向特定群體提供的糧食或生活物資補給。從構詞法看,“廪”本義為糧倉,《說文解字》釋作“谷所振入”,後引申為官方發放的糧食俸祿;“饩”原指祭祀用的活牲口,後擴展為饋贈的糧食或飼料,二者組合後特指制度化的物資供給。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主要有兩重用法:其一指官府按月發放給學生的膳食津貼,如《新唐書·選舉志》記載唐代科舉制度中“給廪饩”作為對國子監學生的生活補助;其二指官府對特殊群體(如戍邊士兵、災民)的赈濟糧,元代文獻《通制條格》提及“歲給廪饩”的災荒救濟政策。明清時期詞義擴大,可泛指官方發放的各類物資津貼。
詞義演變過程中,“廪饩”與“廪食”“饩廪”構成同素異序詞,《禮記·中庸》鄭玄注已出現“饩廪”的早期用法。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降低,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将其釋作“舊指由公家供給的糧食等生活物資”(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古代漢語詞典》則強調其“特指官府發給在學生員的膳食津貼”功能(中華書局,2003年版)。
“廪饩”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由“廪”和“饩”二字組成,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官府對特定人群的物資供給制度:
單字釋義
合詞含義
“廪饩”特指古代官方按月發放給學生、官員或特殊人群的糧食和生活補貼,相當于一種公費資助。例如:
曆史背景
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重教養士”的傳統,通過物質支持選拔人才,同時穩定社會階層(如士人群體)。但隨科舉廢除和近代教育體系改革,“廪饩”逐漸退出曆史舞台。
現代使用
當代語境中,該詞僅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口語和日常文本中已罕見。
若需具體文獻例證或更深入分析,建議查閱《明史·選舉志》《禮記·中庸》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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