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婦妊娠後期至分娩前的一段時間。 宋 郭稽中 《産育寶慶集》卷下:“保安丸,治産前産後三十六種冷血氣。”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草一·丹參》:“四物湯治婦人病,不問産前産後,經水多少,皆可通用。”
産前(簡體作“産前”)是現代漢語中描述女性懷孕至分娩前特定階段的專業術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産”為“産”的繁體字形,本義指“生育;創造物質財富”,《說文解字》釋:“産,生也。”
“前”表示時間或次序在先的狀态。
合成詞“産前”即指“分娩發生之前的時間段”,對應孕期全過程,尤指妊娠晚期。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139頁。
參考鍊接: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線上版(需訂閱)
在婦産科學中,“産前”涵蓋妊娠28周至分娩發動的關鍵期,包含兩大核心内容:
來源:《婦産科學》(第9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18年,第46章。
參考鍊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孕産期保健指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産前假” 特指:
女職工妊娠滿7個月後,享有每天1小時工間休息及産前檢查計入勞動時間的法定權益,用人單位不得扣減工資。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一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六條。
參考鍊接:中國政府網-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
“産”為傳承字,台灣、香港等地仍規範使用;大陸簡化字系統以“産”為标準字形,但醫學文獻中常保留“産前”術語以保持專業一緻性。
來源:《通用規範漢字表》,教育部、國家語委,2013年。
“産前”是融合醫學、法律及社會關懷的複合概念,其權威釋義需依托語言學規範、臨床指南及法律法規三重依據,确保信息準确性與實用性。
“産前”(繁體為“産前”)是一個與孕期相關的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女性從受孕到胎兒出生前的整個時期,尤其側重于妊娠後期至分娩前的階段。現代醫學中,該詞常用于描述與孕期保健、檢查相關的内容(如“産前檢查”)。
需區分“産前”與“圍産期”(涵蓋孕晚期至産後數周),後者時間範圍更廣。
若需進一步了解孕期具體階段劃分或保健措施,可參考權威醫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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