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從事根本之業。本,指耕戰。《商君書·壹言》:“﹝治國﹞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2).事情的根由。《後漢書·李燮傳》:“﹝ 燮 ﹞姊 文姬 為同郡 趙伯英 妻,賢而有智,見二兄歸,具知事本。” 王先謙 集解引 胡三省 曰:“事本,謂事之所由生也。” 宋 葉適 《上韓提刑啟》:“忽被郡除,莫知事本。”
(3).猶根本大事。 宋 王谠 《唐語林·品藻》:“ 元宗 ( 唐玄宗 )曰:‘朕以天下事本付 姚崇 ,以卿坐鎮雅俗。’”
“事本”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曆史文獻兩個維度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該詞包含兩個核心義項:
政務根基
指國家治理的根本事務,見于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事本在于農桑”,強調農耕經濟是古代社會發展的基礎。此釋義與《說文解字》中“事,職也”的訓诂相呼應,體現古代“以農立國”的政治理念。
典籍依據
在文獻學範疇指代曆史事件的原始記錄,如唐代劉知幾《史通·叙事》所述:“事本須詳于實録”,說明史家編纂需以原始檔案為藍本。這一用法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亦有印證,強調文獻考據的原始憑證價值。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單獨使用,但在“事本管理”“返本溯源”等衍生詞彙中仍保留着“根本依據”的語義殘留。以上釋義均參照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及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的權威注解。
根據多個詞典解釋,"事本"一詞在古漢語中有三層核心含義,綜合整理如下:
一、基礎含義
治國之本(耕戰事業) 指古代以農業和軍事為核心的國家治理方略。源自《商君書·壹言》:"能事本而禁末者,富",強調重農抑商政策。
事物根源 表示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如《後漢書·李燮傳》記載趙伯英之妻"具知事本",即通曉事件原委。
根本性大事 引申為關系全局的重要事務,如宋代王谠《唐語林》記載唐玄宗将"天下事本"托付姚崇。
二、語境應用 該詞屬于文言範疇,現代漢語已鮮少使用。在古籍中:
三、構詞解析 "本"在此為會意字,甲骨文象形為樹根,引申為根基、本源,與"事"組合強化核心性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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