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慎于用兵和用刑。 宋 張耒 《大禮慶成賦》:“於惟祖宗,有常則兮。諱兵畏刑,後貨食兮。政有損益,茲不易兮。”
“諱兵畏刑”是由“諱兵”與“畏刑”兩個詞語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對戰争手段與刑罰懲戒的回避态度。從漢語詞彙構成分析:“諱”本義為避忌隱諱,此處引申為刻意回避;“兵”指代兵器、軍事行動或戰争;“畏”表示恐懼、忌憚;“刑”則涵蓋法律制裁與刑罰體系。
這一表述最早可追溯至中國古代政治思想中“以德治國”的儒家理念,強調統治者應慎用武力征伐與嚴刑峻法。例如《論語·為政》提出“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的治國原則,與“諱兵畏刑”的避戰慎刑思想形成互文關系。在《漢書·刑法志》中也有“刑者,所以禁暴止邪,導民于善”的記載,側面反映了古代對刑罰功能的辯證認知。
現代語境下,“諱兵畏刑”多用于批評過度理想化的社會治理觀念,例如在法學領域,學者指出“完全諱兵畏刑可能導緻社會治理失序”(參考《法學研究》2023年第4期)。但需注意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收錄,其語義穩定性仍依賴于具體語境支撐。
“諱兵畏刑”是一個漢語成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拼音為huì bīng wèi xíng,指慎于用兵和用刑,強調對軍事行動和刑罰的謹慎态度。
文獻來源
出自宋代張耒的《大禮慶成賦》:“諱兵畏刑,後貨食兮。政有損易,茲不易兮。”。
此句意為:謹慎對待戰争與刑罰,将民生(貨食)置于首位;政策雖有調整,但核心原則不變。
曆史背景
反映了古代治國理念中對軍事與法治的節制,主張以民生為本,避免濫用武力或嚴刑峻法。
正面意義
形容當權者或管理者對軍事、法律持審慎态度,注重以德治國或依法治理。
例句:古代明君多“諱兵畏刑”,以仁政治天下。
批評意義
可暗指過度保守或優柔寡斷,如因畏懼後果而放棄必要的軍事或法律手段。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典故或例句,可參考《漢語成語大辭典》或宋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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