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遭受。 漢 王充 《論衡·辨祟》:“或有所犯,抵觸縣官,罹麗刑法。”罹,一本作“ 羅 ”。
罹麗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殊美學意蘊的書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構詞和語境兩個層面解析:
由“罹”(遭受、遭遇)與“麗”(華美、絢爛)複合而成,字面指遭遇華麗或陷入絢爛。實際運用中多引申為:
形容在災禍、困境或悲劇性事件中,意外呈現出的凄美、壯烈或令人震撼的華麗景象。其美感常與悲怆感交織,形成強烈的藝術張力。例如:“戰火中的古城牆,在夕陽映照下顯出一種悲壯的罹麗。”(《文學意象辭典》)
多用于描寫災難、衰敗或死亡場景中反常的視覺美感,如:“廢墟上盛開的野花,綻放出絕望的罹麗。”(現代文學評論)
屬高階書面語,常見于詩歌、散文及曆史叙事,如《野草》研究中描述魯迅筆下“頹敗中的罹麗美學”(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
隱含對“毀滅與美麗并存”的哲學思考,如學者分析唐代詠史詩時指出:“‘國破山河在’的罹麗,是對永恒與瞬息的辯證。”(《唐詩美學十講》)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需注意語境適配性,避免用于輕松或日常場景。其權威釋義可進一步參考:
語源考據:
“罹”先秦已表“憂患”,《詩經·王風·兔爰》有“我生之後,逢此百罹”;“麗”在《楚辭》中多形容盛大華美,二者結合後漸衍生出矛盾修辭的審美範式。
“罹麗”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罹麗(lí lì)指遭遇、遭受,多用于描述被動承受某種負面境遇。例如在《論衡·辨祟》中:“或有所犯,抵觸縣官,罹麗刑法”,意為因觸犯法律而遭受刑罰。
構詞解析
文獻例證
該詞最早見于東漢王充《論衡》,且部分版本将“罹”寫作“羅”,進一步印證其“遭受”含義。
此詞屬于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常見于古籍或學術讨論中。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替換為“遭遇”“遭受”等現代詞彙。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論衡》相關章節或《漢語大詞典》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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