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遭受。 汉 王充 《论衡·辨祟》:“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罹丽刑法。”罹,一本作“ 罗 ”。
罹丽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殊美学意蕴的书面语词汇,其含义可从构词和语境两个层面解析:
由“罹”(遭受、遭遇)与“丽”(华美、绚烂)复合而成,字面指遭遇华丽或陷入绚烂。实际运用中多引申为:
形容在灾祸、困境或悲剧性事件中,意外呈现出的凄美、壮烈或令人震撼的华丽景象。其美感常与悲怆感交织,形成强烈的艺术张力。例如:“战火中的古城墙,在夕阳映照下显出一种悲壮的罹丽。”(《文学意象辞典》)
多用于描写灾难、衰败或死亡场景中反常的视觉美感,如:“废墟上盛开的野花,绽放出绝望的罹丽。”(现代文学评论)
属高阶书面语,常见于诗歌、散文及历史叙事,如《野草》研究中描述鲁迅笔下“颓败中的罹丽美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隐含对“毁灭与美丽并存”的哲学思考,如学者分析唐代咏史诗时指出:“‘国破山河在’的罹丽,是对永恒与瞬息的辩证。”(《唐诗美学十讲》)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需注意语境适配性,避免用于轻松或日常场景。其权威释义可进一步参考:
语源考据:
“罹”先秦已表“忧患”,《诗经·王风·兔爰》有“我生之后,逢此百罹”;“丽”在《楚辞》中多形容盛大华美,二者结合后渐衍生出矛盾修辞的审美范式。
“罹丽”是一个古汉语词汇,现代使用较少,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罹丽(lí lì)指遭遇、遭受,多用于描述被动承受某种负面境遇。例如在《论衡·辨祟》中:“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罹丽刑法”,意为因触犯法律而遭受刑罚。
构词解析
文献例证
该词最早见于东汉王充《论衡》,且部分版本将“罹”写作“罗”,进一步印证其“遭受”含义。
此词属于文言词汇,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常见于古籍或学术讨论中。如需表达类似含义,可替换为“遭遇”“遭受”等现代词汇。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可参考《论衡》相关章节或《汉语大词典》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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