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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司的意思、藩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藩司的解釋

(1).官名。 南北朝 時州刺史的别稱。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文》:“并求入奉靈櫬,藩司抑而不許。”

(2).官名。 明 清 時布政使的别稱。主管一省民政與財務的官員。《儒林外史》第十九回:“訪得 潘自業 本市井奸棍,借藩司衙門隱佔身體……毒害良民,無所不為。”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藩司,全稱“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是中國明清兩代的地方行政官職,主要負責一省的民政與財政事務。其核心含義與職責如下:

一、基本定義

藩司是布政使的别稱,為明清省級最高行政長官之一,隸屬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之行政、財政及戶籍賦稅,地位僅次于總督、巡撫,與提刑按察使(臬司)并稱“兩司”。

來源:《漢語大詞典》“藩司”詞條釋義。

二、核心職責

  1. 行政統籌

    掌管全省戶籍、田畝登記,稽核州縣官員政績,統籌民政事務。

  2. 財政管理

    負責賦稅征收、財政收支、錢糧調度,并定期向戶部奏報。

  3. 科舉輔助

    組織鄉試,提調考場事務,選拔舉人。

    來源:《明史·職官志四》載:“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戶籍賦役,錢谷出納”。

三、曆史沿革

四、别稱與關聯

藩司作為明清省級核心行政長官,兼具財政統籌與民政管理職能,其制度設計體現了中央對地方錢糧、人事的垂直管控,是古代中國行政治理體系的重要環節。


參考來源: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張廷玉. 《明史·職官志四》. 中華書局點校本.

趙爾巽. 《清史稿·職官志三》. 中華書局.

永瑢. 《曆代職官表》. 乾隆武英殿刻本.

網絡擴展解釋

“藩司”是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具體解釋如下:

一、南北朝時期

含義:指州刺史的别稱,主要負責地方行政與軍事管理。例如南朝梁沈約的碑文中提到“藩司抑而不許”,即指地方刺史的職權限制。


二、明清時期

含義:成為布政使的别稱,隸屬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的民政、財政及戶籍事務,相當于現代省長兼財政廳長的職能。例如《儒林外史》中提到的“藩司衙門”即指布政使的辦公機構。

主要職責:

  1. 民政管理:包括戶籍、賦稅、科舉等;
  2. 財政統籌:負責全省錢糧征收與調配;
  3. 監督下屬:考核州縣官員政績。

三、其他延伸含義

在成語中,“藩司”可比喻權力受限制(如提到),但此用法較少見,多用于文學修辭。


四、與現代官職對比

明清時期的藩司(布政使)與臬司(按察使)共同構成省級行政核心,前者管民政財政,後者管司法刑獄,類似現代副省長分管不同領域的協作模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儒林外史》或明清地方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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