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灸和針刺。《素問·血氣形志》:“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急就篇》卷四:“灸刺和藥逐去邪。” 顔師古 注:“灸,以火艾灼病也;刺,以箴刺之也。” 晉 葛洪 《抱樸子·用刑》:“是以灸刺慘痛而不可止者,以痊病也。”
灸刺是中醫學術語,指兩種傳統外治療法——灸法與針刺的合稱,分别通過熱力刺激和器械刺激穴位調理疾病。以下從釋義、應用及權威來源展開說明:
指用燃燒的艾絨熏灼體表穴位,《說文解字》釋為“灼也”,《漢語大詞典》明确其本義為“用艾火燒灼以治病”。
即針刺療法,《黃帝内經》稱“微針通其經脈”,指用金屬針具刺入穴位以調和氣血。
二者常協同使用,如《靈樞·官能》載:“針所不為,灸之所宜”,強調互補關系。
灸法借熱力溫通經絡(如艾灸足三裡健脾胃),針刺通過機械刺激疏導氣機(如針刺合谷止痛),二者均以經絡理論為基礎。
據《中國中醫藥報》臨床研究,二者聯用可提升頑固性疾病療效。
灸刺療法最早見于馬王堆漢墓帛書《足臂十一脈灸經》,後由皇甫谧《針灸甲乙經》系統化,唐代列為太醫署必修科目,2010年入選聯合國非遺名錄。
(注:因部分古籍無網絡公開鍊接,來源标注以紙質文獻及官方機構為準,WHO鍊接為有效權威參考。)
灸刺是中醫傳統療法中的組合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灸刺指艾灸與針刺兩種治療方式的結合。其中:
漢代桓寬《鹽鐵論》中引申為去除積弊的治理手段:"事灸刺稽滞,開利百脈",這種用法将醫療手法升華為政治隱喻。
該療法至今仍在中醫臨床使用,現代研究顯示艾灸可産生紅外輻射(波長5.6-25μm),針刺能引發神經電信號傳導,二者結合能産生協同治療效果。
(注:因多個網頁内容重複,主要綜合信息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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