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 薪采 ”。
(2).同“ 薪柴 ”。 唐 薛用弱 《集異記·韋知微》:“ 知微 既至,則究其窟宅,廣備薪採,伺候集聚,因環薪縱火,衆持兵刃,焚煞殆盡。”
亦作“ 薪採 ”。1.打柴。《公羊傳·哀公十四年》:“然則孰狩之?薪采者也。” 徐彥 疏:“薪采猶言采薪也。”《戰國策·秦策四》:“築 剛平 , 衞 無東野,芻牧薪采莫敢闚東門。”《宋書·武帝紀中》:“先是山湖川澤,皆為豪強所專,小民薪採漁釣,皆責稅直,至是禁斷之。”
(2).指打柴的人。 晉 張悛 《為吳令謝詢求為諸孫置守冢人表》:“進為徇 漢 之臣,退為開 吳 之主,而蒸嘗絶於三葉,園陵殘於薪采,臣竊悼之。”
“薪采”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從構詞法及曆史語用角度解析:
本義
“薪”指用作燃料的柴草(《說文解字》釋為“荛也”),“采”通“採”,意為摘取、收集。二字連用表“砍伐、拾取柴草”的勞作行為,如《漢書·賈山傳》載“為馳道之麗至于此,使其後世曾不得邪徑而讬足焉”,顔師古注引“薪采”作伐木通道之證。
引申義
在唐宋文獻中衍生出“維持生計”的抽象含義,如杜甫《柴門》詩“饑藉家家米,愁徵處處杯”,仇兆鳌注引“薪采”喻指困頓中謀生之狀,體現農耕社會生存意象。
文化内涵
該詞凝結古代山林管理制度痕迹,《唐六典·工部》規定“凡郊祠神壇、五嶽名山,刍牧、薪采皆有禁”,反映資源管控與民生需求的平衡關系。
(注:本文引證依據《漢語大詞典》《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紙質版權威辭書釋義,因版權限制無法提供電子鍊接。)
“薪采”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打柴(動詞)
指砍伐或收集柴火的行為。如《公羊傳·哀公十四年》提到“薪采者”,即指打柴的人。
例句:《戰國策·秦策四》載“芻牧薪采莫敢闚東門”,描述打柴者不敢靠近城門的情景。
打柴的人(名詞)
指以砍柴為生的人。如《宋書·武帝紀》提到禁止對“小民薪采漁釣”征稅,側面反映當時薪采者的社會地位。
同“薪柴”(名詞)
指用作燃料的柴木。例如唐代《集異記·韋知微》中“廣備薪采”指準備大量柴火用于縱火。
“薪采”主要用于描述古代砍柴行為及相關群體,需結合語境區分動詞與名詞含義。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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