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贈送的財貨食物。 唐 韓愈 《贈張童子序》:“自朝之聞人,以及五都之伯長羣吏,皆厚其餼賂。”
饩賂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由“饩”和“賂”兩個單字組合而成,主要用于古代文獻中,指代特定的饋贈或財物形式。以下是詳細釋義:
饩(xì)
本義指祭祀或饋贈用的活牲畜(如牛羊),後引申為贈送糧食、食物等生活物資。《說文解字》載:“饩,饋饷也。”例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有“饩牽竭矣”,指用于饋贈的活牲已用盡。
來源:《說文解字注》卷五食部(中華書局影印本)。
賂(lù)
指贈送的財物或禮品。《說文解字》釋為“遺也”,即饋贈之意。如《詩經·魯頌·泮水》中“大賂南金”,指獻贈南方金屬。
來源:《說文解字》卷六貝部(中華書局)。
“饩賂”為并列結構,泛指用于饋贈的活牲與財物,常見于古代禮儀、外交或賞賜場景。例如:
現代學者如王力《古漢語字典》将“饩”釋為“贈送食物”,“賂”釋為“贈送財物”,二者結合涵蓋古代禮儀性饋贈的核心形式。來源: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第4版)。
“饩賂”屬生僻古語,現代漢語極少使用。研究時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避免脫離時代背景的誤讀。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或《故訓彙纂》(商務印書館)獲取更詳盡的古注疏證。
注:因“饩賂”為罕見詞,部分釋義暫未找到直接對應的公開網絡文獻,以上内容綜合《說文解字》《漢語大詞典》及先秦兩漢典籍的學術注釋整理而成。如需深入考據,可查閱專業古籍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
“饩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綜合解釋:
饩賂(xì lù) 指贈送的財貨或食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禮節性饋贈或物資供給。例如唐代韓愈《贈張童子序》提到“厚其餼賂”,即指以豐厚的財物食物相贈。
詞義構成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官方或民間禮節性往來,如犒賞、外交贈禮等,屬于中性描述。需注意與“賄賂”區分:後者(如“赇賂”)含貶義,指非法利益交換。
易混淆點
部分現代解釋誤将“饩賂”等同于“賄賂”(如),但根據權威典籍及用例(如、6),其本義更偏向合法饋贈,負面含義可能是後世誤用或混淆所緻。
饩賂的核心含義為禮節性財物饋贈,常見于曆史文獻。若需表達“賄賂”時,應使用“赇賂”“賄賂”等明确含貶義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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