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賢人。《書·立政》:“繼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勱相我國家。”《漢書·元帝紀》:“咎在朕之不明,亡以知賢也。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雍蔽。” 顔師古 注:“吉,善也。” 宋 葉適 《上甯宗皇帝劄子·嘉泰三年》之一:“ 召康公 為 成王 賦《卷阿》之詩,言求賢用吉士。” 清 戴名世 《<傅天集>序》:“所為歌誦其主之壽考福祿,而兼及於吉人吉士之多也。”
(2).男子之美稱。《詩·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懷春,吉士誘之。”《醒世恒言·喬太守亂點鴛鴦譜》:“ 劉 氏女因嫂而得夫,懷吉士初非衒玉。” 清 李漁 《蜃中樓·耳蔔》:“堪笑我誘人吉士,反自懷春。”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補救世道文件四種》:“從此老喉嘹喨,吟關關之雎鸠;吉士骈填,若浩浩乎河水。”
(3).古 新羅國 官名。《北史·新羅傳》:“其官有十七等;一曰伊罰幹,貴如相國,次伊尺幹……次吉士,次大烏,次小烏,次造位。”
(4). 明 清 時庶吉士的簡稱。 清 桂文燦 《經學博采錄》卷九:“ 休甯 戴東原 吉士 震 ,少從 婺源 江慎修 明經遊,通天地人之學。” 清 桂文燦 《經學博采錄》卷九:“ 胡君 癸未下第,南歸,與吉士同舟,至 富春江 乃别。”
吉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字源、本義及引申義三個層面解析:
二字組合吉士即“德才兼備的賢良之士”,強調品德與能力的統一。
指才德兼優的男子,常見于先秦文獻。如《尚書·立政》載:“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國家”,以“吉士”喻輔國賢臣(《漢語大詞典》)。
“吉士”凝結儒家對理想人格的期待:以“吉”彰其德行祥瑞,以“士”顯其社會擔當,成為古代精英文化的符號化表達(《中國古代文化詞義研究》)。
權威來源參考:
“吉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其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獻記載。根據權威詞典及文獻資料,具體釋義如下:
指品德高尚的賢能之士,多見于古代典籍。例如:
用于贊美男子,常見于文學作品。例如:
曆史上朝鮮半島的新羅國曾設“吉士”為官職,屬官制第十七等,地位次于“伊尺幹”等職。
明清時期,“庶吉士”為翰林院短期職位,負責修撰文獻,後簡稱為“吉士”。例如:
現代語境中,“吉士”也用于食品領域(如吉士粉),但此為引申用法,非傳統詞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尚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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