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攜帶拯救。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德行》:“ 華歆 王朗 ,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 歆 輒難之。 朗 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後賊追至, 王 欲舍所攜人。 歆 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託,寧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
“攜拯”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維度詳細解析:
“攜拯”由“攜”(攜帶)和“拯”(拯救)組合而成,字面含義為攜帶并拯救,常表示在困境中對他人施以援手的行為。該詞多用于描述危難時刻不抛棄同伴的品德。
出自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中的典故: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朗欲舍之,歆則堅持攜拯如初,曰:“既已納其自托,甯可以急相棄邪?”
故事中,華歆面對追兵仍堅持救助求助者,與王朗的動搖形成對比,體現信義與擔當。
該成語與“患難與共”“見義勇為”等詞義相近,但更突出“主動承擔救助責任”的特質。其反義可參考“見利忘義”“臨危棄友”等表達。
若需了解典故完整情節,建議查閱《世說新語·德行》原文或權威注釋版本。
攜拯(xī zhěng)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隨同救助。它的部首是手(扌)和巠(引導手扯的意思),總共有11個筆劃。
攜拯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見于《漢書·賈誼傳》,表達的是攜帶援救的意思。通過攜援救他人的行為,可以凸顯出人們互相扶持的重要性。
攜拯的繁體字為攜拯,它們的意思和拼寫都一樣,隻是書寫形式稍有不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攜拯以手攜引替代現代的手巠,表示攜帶救助的行為。
1. 在地震後,大家紛紛攜拯傷員,盡力救助。
2. 他攜拯一位跌倒的老人,送他回家并照顧他。
3. 這個NGO組織一直緻力于攜拯貧困地區的兒童,為他們提供教育和醫療援助。
1. 攜手拯救(攜手:共同努力;拯救:救助)
2. 攜帶拯救(攜帶:帶着;拯救:救助)
3. 攜拯衆生(衆生:衆多的生命,指人)
1. 救援:指在緊急情況下提供幫助和支持。
2. 救助:指向需要幫助的人提供援助和救濟。
3. 拯救:指從危險、困境中解救出來。
1. 無視:指對于需要幫助的人或情況毫不關心。
2. 漠視:指對于他人的困境或需要置之不理。
3. 忽略:指忽視或不重視他人的請求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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