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ttle of beauty] 比美
見“ 鬥豔 ”。
亦作“ 鬥艷 ”。亦作“鬭豔”。比賽豔麗。 唐 孫鲂 《主人司空後庭牡丹》詩:“鬭豔何慚 蜀 ,矜繁未讓 秦 。” 宋 晏殊 《漁家傲》詞之十:“人貌與花相鬭豔,流水慢,時時照影看妝面。” 宋 吳自牧 《夢粱錄·五月》:“其日正是葵榴鬭艷,梔艾争香,角黍包金,菖蒲切玉,以酧佳景。” 葉聖陶 《秋》:“競新鬥豔的盛況再也不會在這裡出現了,因為别房的女人根本就不來,隻男人來了算數。”
“鬥豔”的漢語詞典釋義
“鬥豔”是一個漢語動詞,其核心含義指争相比試豔麗、華美。以下是其詳細解釋與分析:
一、核心釋義
指事物(尤指花卉、服飾、裝飾等)在色彩、形态或風格上相互競争,以展現自身的絢麗奪目。常與“争奇”連用,構成固定搭配“争奇鬥豔”,強調競相展示新奇與美豔的特性。
來源參考: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将“鬥豔”釋為“比賽豔麗”,其例句多用于形容百花盛開的景象。
漢典網(www.zdic.net)收錄該詞條,釋義為“競相展現美麗”。
二、詞義分解與用法
本義為“争鬥”“競賽”,此處引申為“較量、比拼”。
指色彩鮮明、姿态華美,可形容自然景物(如花朵)、人工造物(如服飾)或抽象美感。
三、出處與文學引用
“鬥豔”一詞源于古代文學對自然景物的拟人化描寫。例如:
宋代詩詞中常見“群芳鬥豔”的意象,如描繪牡丹、芍藥等名花競放的場景。
《紅樓夢》 第十七回:“隻見園中百花鬥豔,萬木争榮”,凸顯大觀園之富麗。
來源參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收錄相關用法,并引古典文獻例證。
四、近義詞與關聯表達
權威參考來源:
“鬥豔”是漢語中形容事物或人相互競争豔麗、光彩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解析:
基本詞義
“鬥豔”指兩個或多個對象在顔色、外觀或表現力上競相展現豔麗與優越性,強調對比與競争性美感。常見于描述自然景象(如百花盛開)或人文活動(如服飾、才藝比拼)。
詳細内涵
文化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唐詩(如孫鲂《主人司空後庭牡丹》),原指花卉争豔;宋代詩詞(如晏殊作品)進一步将其用于人貌與景物的類比;現代則擴展至更廣泛的競争場景,成為積極文化現象的代名詞。
使用注意
常與“争奇”連用為成語“争奇鬥豔”,但單獨使用時仍保留競争性含義,需根據語境判斷具體指向自然或人文領域。
總結來看,“鬥豔”既承載古典文學中的詩意美感,又映射現代社會多元競争形态,是兼具傳統意蘊與時代活力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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