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 one's utmost;be ready to give one's life for a course] 賣力而不顧生命
旦夕将效死一戰,以報朝廷之恩。——《三國演義》
效死于前。——《漢書·李廣蘇建傳》
亦作“効死”。舍命報效。《公羊傳·昭公十三年》:“比之義,宜乎效死不立。”《新唐書·陸贽傳》:“陛下雖有股肱之臣,耳目之佐,見危不能竭誠,臨難不能効死,是則羣臣之罪也。” ********* 《國6*民6*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吾人願獻此身以為一切民衆之前驅,為一切民衆而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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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死是漢語中表示"獻出生命以盡忠"的複合動詞,其釋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字源構成 該詞由"效"與"死"二字複合而成。據《說文解字》釋:"效,象交胫之形",本義為模仿,引申為奉獻;"死"甲骨文作跪拜人形,本義生命終結。二字結合形成"以死效力"的語義結構(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
二、詞典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不惜犧牲生命來盡忠盡責",特指為君主、國家或信仰奉獻生命的行為。這種用法常見于古代文獻,如《左傳·成公二年》載:"敢效死以獻于從者",即展示以死相報的決心(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三、語義演變 《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存在曆時演變:先秦時期多指實際犧牲,如《漢書·李廣傳》"廣結發與匈奴大小七十餘戰,今幸從大将軍出接單于兵,而大将軍徙廣部行回遠,又迷失道,豈非天哉!且廣年六十餘,終不能複對刀筆之吏矣!遂引刀自刭";唐宋後漸轉為表忠心的修辭用法,如陸遊《書憤》"塞上長城空自許,鏡中衰鬓已先斑"(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
“效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舍命報效、竭力至死,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經典文獻:
語境擴展: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題材作品或成語引用中。例如描述古代将士的忠誠:“主公有三大優勢……賢人所以樂于效死也”(例句)。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公羊傳》《漢書》等典籍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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