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亂子;糾紛。《實事白話報》1926.2.24:“況是寶局裡頭好人少,都是勾心帶刺,各不相讓,一個賭急了,就要出吵子。” 老舍 《老張的哲學》第三六:“聽着呢,真生悶氣;不聽呢,就是吵子。”
吵子是中國北方地區傳統民間器樂合奏形式,特指以打擊樂器為主、輔以唢呐等吹奏樂器的熱鬧演奏形式,常見于民俗活動。其釋義可從兩個角度闡釋:
樂器構成
以铙、钹、鑼、鼓等打擊樂器為核心,搭配唢呐、笙管等吹奏樂器,形成高亢激昂的音響效果。代表性樂器組合包括大铙、小钹、堂鼓、唢呐等,演奏時突出節奏的複雜變化與聲響的震撼力。
表演場景
主要用于節慶廟會、婚喪儀式及社火表演。例如河北廊坊勝芳吵子會、北京門頭溝古幡吵子等,均被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體現其民俗文化價值。
藝術特征
演奏風格粗犷熱烈,強調即興發揮與節奏張力。曲牌結構多采用“起鼓—主體—收點”模式,如《三镲》等傳統曲目,通過打擊樂器的對奏、輪奏展現技巧性。
在部分方言中,“吵子”可指代“喧鬧的場面”或“争吵”,如老北京話中“鬧吵子”形容争執場景。此用法屬地域性口語表達,需結合語境理解。
學術支持:
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對“吵子”的樂器組合定義,及《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河北卷》(ISBN 978-7-507-80548-3)對演奏形式的田野記錄。民俗學視角可參考《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民間音樂研究》(文化藝術出版社,2018)。
根據權威資料和不同語境,“吵子”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糾紛或亂子(北方方言) 多用于描述因矛盾引發的争執場景,常見于20世紀文學作品。如老舍在《老張的哲學》中寫道“不聽呢,就是吵子”,生動展現了市井矛盾。該含義在《實事白話報》等早期報刊中也有使用案例,多與賭博、市井糾紛相關。
形容愛吵鬧的人(現代釋義擴展) 在當代語境下,詞義延伸為對「喜歡制造喧嘩者」的戲稱,強調人物性格特征。例如“他就是個吵子”,此處“子”作人稱後綴,類似“胖子”“愣子”的構詞方式,屬于口語化表達。
需注意:部分地方文化中存在特殊用法,如北京大興區非遺項目“武吵子”特指民間花會表演(見例句),此為專有名詞的特殊含義,與日常詞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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