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吏。 宋 苏轼 《论积欠状》:“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
县胥是古代中国县级行政机构中的基层胥吏称谓,属地方官府中负责具体事务的办事人员。其职能主要集中于文书管理、赋税征收及日常行政辅助工作,常见于宋元至明清时期的职官体系。
词义解析与历史职能
词源构成
“县”指地方行政单位,“胥”本义为有才智的小吏,合称“县胥”即县级官府中具备专业技能的低级官吏。此类人员通常不列入朝廷正式品官序列,但承担着维系县政运转的关键实务。
职责范畴
据《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记载,县胥具体职责包括:编撰户籍田册、催征钱粮赋税、管理刑狱案卷、传达官府文书等。其工作具有高度的地域性和事务性,是连接官民的重要纽带。
身份特征
县胥多由本地熟悉律例、通晓文墨者充任,虽无正式品级,却在实际政务中掌握一定实权。因其职位可世袭或长期留任,明清文献中常提及“胥吏之弊”,反映其影响力渗透至地方治理各环节。
历史文献佐证
《清史稿·职官志》载:“县置胥吏,分曹治事”,印证其作为县衙职能分化的执行者身份。《唐六典》则明确县胥需“通晓律令,明辨案牍”,突显专业能力要求。宋人笔记《容斋随笔》更以“胥吏执卷而治”描述其文书处理场景。
“县胥”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词汇,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县胥”指古代县级行政机构中的吏员,通常负责地方事务的执行与管理。该词由“县”(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和“胥”(古代低级官吏的泛称)组成,合称表示县级官吏或吏员群体。
职能与地位
县胥属于地方基层官吏,主要负责税收、文书、户籍管理等具体事务。宋代苏轼在《论积欠状》中提到,县胥常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被称为“县胥食邑户”,反映其实际权力虽低但对民众影响较大。
历史背景
“胥”在周代原指有才干的基层官员,后逐渐演变为低级吏员的代称。县胥的职位可能因朝代不同而有所变化,但核心职责始终围绕县级行政的日常运作。
苏轼《论积欠状》是重要文献出处:“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此句揭示了县胥在实际政务中的角色及其潜在弊端。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官职体系,可参考《宋史·职官志》或相关地方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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