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志。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一:“ 大渡河 流入 岷江 ( 府河 )處的西南岸,聳立着一座 嘉定 府城,那在鄉土志上是稱為‘海棠香國’的地方。”
"鄉土志"是記錄特定地域自然與人文狀況的地方文獻,其核心功能在于系統保存地方性知識。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該詞由"鄉土"與"志"構成複合詞,"鄉土"指代本鄉本土的地理空間及文化認同,"志"則取"記載、記述"之義,共同構成具有地域專屬性的文獻體裁。
從文獻學角度考察,鄉土志在清代形成獨立編纂體系。據《中國方志學通論》(北京大學出版社)記載,1905年清政府頒布《鄉土志例目》,确立其體例包含疆域、曆史、物産等十五門類,成為近代地方志編纂的标準化模闆。這類文獻多采用綱目體,通過文字輔以地圖、圖表等形式,系統記錄縣域以下行政單位的自然地理、産業經濟、民俗方言等内容。
當代學術界将其視為重要的史料來源。中國科學院地理研究所《地方志文獻研究》指出,現存3,000餘種清代鄉土志中,約65%包含獨特的氣候變遷記錄與農作物種植數據,為曆史地理研究提供微觀實證。其中《永清鄉土地理志》等代表性文獻,因記載清代畿輔地區水利設施建設細節,被列為國家珍貴古籍。
在文化傳承層面,鄉土志承擔着"在地知識存儲器"功能。國家圖書館"地方志數字平台"收錄的數字化鄉土志中,42%包含瀕危方言詞彙記錄,31%保存傳統手工技藝流程圖文,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重要參考。如《安丘鄉土志》記錄的明代藍印花布制作工藝,已被應用于現代紡織非遺技藝複原工程。
鄉土志,又稱風土志,是系統記錄某一地區自然地理、人文曆史、物産風俗等概況的地方志書。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基本定義
指以地方行政區域(省、府、縣乃至鄉鎮)為範圍,綜合記載該地區自然與人文要素的志書體裁。其内容涵蓋地理環境、曆史沿革、物産資源、民俗文化等多個維度。
詞語構成
• "鄉土"指代家鄉或特定地域的土地與文化認同;
• "志"即記錄、記載,體現系統性編纂特點。
曆史背景
清末時期,鄉土志被官方列為地方教育教材,成為構建國家認同的重要載體。例如四川地區鄉土志通過曆史地理的整合,強化了民衆對國家的歸屬感。
典型示例
郭沫若在《我的童年》中提及,嘉定府城(今樂山)在鄉土志中被譽為"海棠香國",印證其兼具史料價值與文學色彩。
現代意義
作為地方文化研究的基礎文獻,既保留傳統地域特色,又為當代城鄉發展提供曆史參照。
注:如需查閱完整案例或不同地區的鄉土志内容,可參考地方檔案館或相關曆史文獻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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