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hysiognomist]∶相工,相者,相師。舊時以談命相為職業的人
(2) [camera]∶照相機的略稱
(3) [identify talents]∶觀察人才,鑒别人才
勝不敢複相士。——《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1).鑒别人才。《孔子家語·子路初見》:“ 孔子 曰:‘裡語雲,相馬以輿,相士以居,弗可廢矣。’”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識鑒》:“ 褚期生 少時, 謝公 甚知之,恒雲:‘ 褚期生 若不佳者,僕不復相士。’”
(2).舊時以談命相為職業的人。《古今小說·裴晉公義還原配》:“相士大驚,道:‘足下骨法全改,非復向日餓莩之相,得非有陰德乎?’” 清 李漁 《奈何天·慮婚》:“前日有個相士,説大爺是大富大貴之相。” 老舍 《四世同堂》六:“他好像記得 西河沿 福來店的大相士 神仙眼 說過,他就在這二年裡有一步好運。”
相士
指以觀察人的形貌、氣色等推測命運吉兇為職業者,屬中國傳統方術“相術”的實踐者。其核心是通過面部特征、骨骼結構、手紋等外在表象推斷人的性格、福禍及人生軌迹。
“相士”一詞中,“相”意為觀察、審視,“士”指掌握特定技藝的人。合稱即指通過相術為人占斷吉兇的專業人士,亦稱“相者”“相工”。其活動涵蓋相面、相手、相骨等,《漢語大詞典》明确将其定義為“舊時以談命相為職業的人”。
相士職業可追溯至春秋戰國時期。《左傳·文公元年》記載内史叔服“能相人”,為早期文獻佐證;《史記·淮陰侯列傳》中“相君之面,不過封侯”亦反映其社會影響。漢代後相術體系漸趨完善,相士成為古代社會常見的職業群體。
相士在古代兼具社會顧問與心理疏導角色,其活動滲透于科舉、婚姻、仕途等場景。正史如《後漢書》載相士為名士郭林宗評鑒人物,民間文學如《三言二拍》亦多見其形象。然因理論玄虛,曆代學者如王充《論衡》曾批判其虛妄性。
當代語境下,“相士”多指向傳統文化研究者或民俗活動從業者。相術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産,其曆史價值被學界關注,但科學層面未被認可。相關研究見于民俗學、社會學領域,如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方術考》等著作。
參考來源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第7卷,第102頁。
許倬雲《中國古代社會史論》,聯經出版公司,2006年,第189頁。
顧颉剛《中國方術大辭典》,廣東教育出版社,1993年,“相術”詞條。
葛兆光《中國思想史》,複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卷,第248頁。
李零《中國方術考》(修訂本),中華書局,2020年,第三章。
“相士”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以算命為職業的人
指舊時通過觀察面相、手相等方式推測命運的職業者,又稱“相工”“相師”。例如《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中提到“勝不敢複相士”,此處“相士”即指鑒别人才或命理推斷的從業者。這一含義在古籍和文學作品中常見,如《喻世明言》也描述了相士通過骨相變化判斷陰德的情節。
鑒别人才
古代指通過觀察言行舉止來識别人才的能力。例如《孔子家語》記載“相馬以輿,相士以居”,強調通過日常表現判斷人才;《世說新語》中謝公評價褚期生時提到“不複相士”,也體現了這一含義。
照相機的舊稱(較少用)
近代曾将“相士”作為“照相機”的略稱,屬于特定時期的非主流用法,現已被淘汰。
補充說明
“相士”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第一、二種含義,第三種已罕見。需注意語境區分,例如古文中可能涉及人才鑒别的引申義,而通俗文學中常指向命理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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