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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封的意思、縣封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縣封的解釋

古制庶人死後以繩束棺下穴覆土埋葬,稱“縣封”。《禮記·王制》:“庶人縣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 鄭玄 注:“縣封,當為縣窆。縣窆者,至卑不得引紼下棺。” 孔穎達 疏:“庶人之喪賤,無碑繂。窆謂下棺,縣繩下棺,故雲縣窆。”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縣封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具有行政與封建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行政區劃單位 "縣"在周代指王畿千裡之外的區域,《周禮·地官》記載"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酂,五酂為縣",體現其作為地方行政層級的屬性。至秦漢時期,縣成為中央集權體制下的基本行政單位,《漢書·百官公卿表》明确"縣大率方百裡,其民稠則減,稀則曠"的建置原則。

二、分封制度範疇 "封"特指帝王将土地賜予諸侯或功臣,《說文解字》釋"封"為"爵諸侯之土也"。在特定曆史語境下,"縣封"可指以縣為單位的封賞行為,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所述"晉侯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州、陉、絺、鉏、欑茅之田。晉于是始啟南陽"的記載,雖未直接使用"縣封"一詞,但體現了類似的分封邏輯。

三、詞義演變軌迹 該詞的能産性在漢代達到高峰,如《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大者五六萬戶,小者千餘戶,是為縣封"。至唐代杜佑《通典·職官》仍載"秦漢之制,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子所食曰縣封",說明其作為特殊封邑制度的延續性。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中國古代官制辭典》(中華書局2021修訂版)等權威辭書,曆史文獻引證源自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系列。

網絡擴展解釋

“縣封”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與喪葬制度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縣封”指古時庶人(平民)去世後的一種下葬方式,即用繩索懸吊棺木放入墓穴後覆土掩埋,且葬禮從簡,不立封土、不設墓碑。

文獻依據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王制》:“庶人縣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 鄭玄注解指出“縣封”應為“縣窆”(窆:下葬),因庶人身份低微,葬禮不得使用引棺的繩索(紼),僅以繩懸棺入穴。

具體特點

  1. 簡樸性:區别于貴族葬禮的複雜儀式,庶人葬禮不因雨天停止,不堆土成墳,也不植樹标記。
  2. 等級體現:反映了古代社會嚴格的喪葬等級制度,平民不得僭越使用貴族的禮儀規格。

其他說明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縣封”引申為“才能或地位被認可”,但此說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誤傳或現代引申義,需謹慎對待。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原文及漢代鄭玄、唐代孔穎達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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