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辯。 郭沫若 《<卷耳集>自跋》:“我們當今的急務,是在從古詩中直接去感受它的真美,不在與迂腐的古儒作無聊的訟辯。”
“訟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訟辯”強調通過言辭進行的激烈或正式争論,既包含法律層面的訴訟,也涵蓋日常或學術中的觀點對抗。需注意語境判斷具體指向。
《訟辯》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進行争辯、辯論。這個詞常用于描述法庭上的辯論過程,也可以用于其他場合中的争議和辯論。
《訟辯》的部首是言(yán),它位于字的左側。它的總筆畫數是12畫。
《訟辯》是一個古代漢字,其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在現代漢字中,它的繁體形式為「訟辯」。
在古代,「訟辯」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差異。由于漢字的演變和書法風格的變化,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更加繁複或簡化,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深入研究古代文字學。
1. 在法庭上,雙方律師進行激烈的訟辯,為自己的當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結果。
2. 大家對于這個問題存在不同的意見,我們可以舉行一場訟辯來辯論不同觀點。
1. 訟案
2. 辯論
3. 争辯
1. 争論
2. 辯駁
3. 争執
1. 和解
2. 合作
3. 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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