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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衞的意思、徒衞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徒衞的解釋

衛兵。《左傳·文公七年》:“ 秦康公 送 公子雍 于 晉 ,曰:‘ 文公 之入也無衞,故有 呂 郤 之難。’乃多與之徒衞。”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徒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标準寫法通常為“徒衛”。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核心釋義 “徒衛”指古代隨行護衛的人員,特指徒步隨從的衛士,區别于車騎護衛。它強調護衛者以步行方式跟隨保護主人(如帝王、貴族或重要官員)的安全或彰顯威儀。

二、字義分解

  1. 徒:此處指步行、徒步。《說文解字》:“徒,步行也。”引申指隨從、部下。
  2. 衛(衞):指保衛、防護。《說文解字》:“衞,宿衛也。”引申指擔任護衛職責的人、衛士。
  3. 合義:兩者結合,“徒衛”即指以步行方式隨行擔任護衛職責的人員。

三、曆史背景與用法 “徒衛”一詞多見于先秦至兩漢的典籍,描述帝王出行或貴族儀仗:

四、文獻例證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有明确記載:

  1.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圍曹……(晉文公)聽輿人之誦……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楚子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玉使伯棼請戰……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子玉使宛春告于晉師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轸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将何以戰?不如私許複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于衛,且私許複曹、衛。曹、衛告絕于楚。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仇,我曲楚直。其衆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将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衆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裡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子玉使鬥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轼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栾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诘朝将見。’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栾枝使輿曳柴而僞遁,楚師馳之。原轸、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此段雖未直接出現“徒衛”,但描述了複雜的軍事部署和護衛力量,是理解古代護衛制度的背景。徒衛作為近身護衛力量,在類似場景中必然存在。)
  2. 《後漢書·輿服志上》:“天子出……後有金钲黃钺,黃門鼓車,…徒衛具。”(此句明确将“徒衛”列為天子出行儀仗的重要組成部分)。
  3. 《資治通鑒·漢紀》(或其他史書描述帝王出行、狩獵、巡幸場景時)常提及“從官”、“衛士”、“步卒”等,其中包含徒衛的職能。

五、古今演變 隨着交通工具和軍事制度的變革,“徒衛”作為特定護衛形式的稱謂在現代漢語中已基本消失,其職能被“警衛”、“保镖”、“隨扈”、“安保人員”等現代詞彙所取代。但在曆史文獻閱讀、古裝影視劇或描述古代制度時仍會接觸到該詞。

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對“徒衛”有明确詞條解釋,定義為“隨從的衛士”。
  2. 《辭源》(商務印書館):作為專門收錄古漢語詞彙的大型辭書,對“徒衛”的詞義及書證有詳細考釋。
  3. 王力《古漢語字典》:對“徒”和“衛

網絡擴展解釋

“徒衞”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文獻和權威資料綜合理解:

  1. 基本含義
    根據《左傳》等古籍記載,“徒衞”主要指衛兵或隨從護衛,例如《左傳·文公七年》中描述秦康公為公子雍增加護衛時提到“多與之徒衞”。這一解釋在多個來源中一緻出現。

  2. 詞源與構成

    • “徒”本義為步行、空手,引申為“隨從”或“無實際作用”;
    • “衞”通“衛”,意為保護、守衛。
      組合後既可指實際的護衛人員,也可能隱含“虛設的防衛”之意,但後者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3.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文言文語境,描述古代君主、貴族出行時的護衛隊伍,例如《左傳》中的用例。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

  4. 注意争議點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無益的人或事物”,但此說法缺乏古籍直接支持,可能是引申義或誤傳,建議以《左傳》等經典文獻的用法為準。

如需進一步分析具體古籍段落中的含義,可提供原文以便結合上下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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